离婚需要去使领馆登记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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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去使领馆登记吗?

2010年08月18日 14:39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问:我此前在西班牙民政局注册结婚,后来由于夫妻感情不合,又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如果我现在想回国再次结婚,请问需要到中国驻西班牙领馆登记我的离婚情况么?

  答:中国驻西班牙领馆在西班牙兼具中国民政局的职责,因此,中国公民可以在中国驻西班牙领馆办理结婚和离婚等手续。持有中国护照的公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在中国驻西班牙领馆领取结婚证。但是领馆只受理曾经在领馆登记结婚的夫妻的离婚申请,并发给离婚证明。

  此前,您在西班牙民政局登记办理结婚和离婚,并没有到中国驻西领馆办理过结婚证,因此,中国的民政局并没有任何您结婚或离婚的记录,您到领馆无法拿到有关记录,也无需做任何登记。如果想回国结婚,您只需去领馆做一份单身声明即可。(摘自:西班牙《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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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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