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0日电 据英国《英中时报》报道,这是一间位于西伦敦牧羊人森林的肮脏公寓,港女Annie这天刚送走一名中年嫖客。尽管无法掩饰脸上的倦怠,她依然要面带笑容,服务到位。如果客人向妈妈桑抱怨的话,等待她的只有更严厉的惩罚。
“晚上要睡觉,”Annie说,“但是有客人来就必须起床工作——不管是两点、三点还是四点。”但是她的佣金却少得可怜,如果客人给£60,妈妈桑高兴的话会分£15给小姐,但更多时候,小姐只能从中拿£10的提成。
“妈妈桑一开始出钱打点我们来英国的机票费和各种手续,我们需要不停工作来还清这笔债务,”同在这家妓院工作的女孩Jeni说。这家店的妈妈桑是一位叫做“Moon”的华人女性,她自称“模范老板”,对手下小姐很好:“小姐服务不到位,有些店的店主就会出手打人,但是我不会。所以小姐们都很听我话,乐于为我工作,叫她们做什么就做什么。我们店里有来自中国、泰国、日本、朝鲜、台湾、缅甸和蒙古的小姐。特别是蒙古和朝鲜的,自家没什么钱,所以干这行很卖力。”
在伦敦,类似的妓院遍布33个分属行政区,其中85%隐藏在居民住宅区内,据统计有96.4%的性工作者为外来移民——她们中一些人是自愿从业,另有一部分则是被人蛇集团蒙骗,以为过来从事酒店业或在餐馆打工,却不幸步入风尘。
警方报告只是“冰山一角”
近日英国警长协会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目前在英国非法妓院从事性工作的外国女性大约有17000人,其中2600人属于被“贩卖来英”被迫卖淫,其中约1300人来自中国。
据英国《独立报》报道,有经验的警察却认为这一数字“十分业余”,大大低估了人口贩卖的真实情况。前保守党议员,英国人口贩卖问题中心负责人安东尼说:“伦敦一地至少有2300个妓院,其中大约80%的性工作者是外来移民,估计有4000人是贩卖来英——而这仅仅只是伦敦一地。我认为被拐卖来英国从事性工作的人总数超过一万。”
在这份调查报告中,只有同时符合“有雇佣、输送以及藏匿人口的行为”,“以威胁、欺诈、倚强凌弱、利益绑定等手段令他人受制于己”和“以剥削压榨为目的(包括性剥削)”三个条件的才属于“贩卖人口,逼良为娼”。如果只经历上述三条中的一项或两项,则归为“弱势性工作者”,该报告估计,属于这一类的女性性工作者估计有5500人,其中3700来自中国和东南亚地区。
但是警方的调查并没有涵盖“封闭市场”的妓院,例如一些只以中文打广告,只做华人生意的色情场所就不在调研范围。这类场所里到底有多少妇女是经由人口贩卖来英国卖淫的尚不可知。
帮助被贩卖女性慈善组织Eaves,多年来为遭贩卖的女性性工作者提供住宿和各种援助。工作人员表示,在这部分被贩卖至英国卖淫的女性中,华人女性的比例是否过半还很难说。“我们组织接收的女性大部分来自非洲,但是报告中鲜有提及非洲女性。”
被拐卖华女多负债卖身受剥削
报告指出,贩卖来英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工作条件极差,而且多是负债“卖肉”。有的是因为家庭负债而赴英“打工”还钱,有的是通过约定好的分成,为人蛇组织经营的非法妓院做工还清“路费”。
但它同时也指出,在受访的200多名妓女中,鲜有受到雇主“暴力虐待”的案例,多数雇主通过债务压力、威胁伤害受害者家人以及利用受害人无合法身份对其进行人身控制。
数月前曝光的英籍华裔女子Nikki Chen和她的英国情侣,以威胁要找对方家人的麻烦迫使旗下小姐就范。此外,与其它非法妓院一样,他们采用“小鸡快跑”机制,将受害妓女在不同妓院辗转,这样使得熟客能够保持新鲜感,也让受害人经常置于陌生的环境中。
本案中,Nikki Chen和她的伴侣用带铁笼的囚车下属的四家妓院之间接送小姐。这些小姐多数来自中国,每人要向老板上交两万八千镑的“赎身钱”。妓院每日营业12小时,受害人在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要接12个客人。嫖客的嫖资一般为每小时£60到£100不等,除了10%拿给保姆当工资之外,剩下的由Nikki与她的情人对分。
据记者了解,一些店主还通过克扣工钱,强迫小姐接“不喜欢的客人”或让其从事其它犯罪活动来达到控制小姐的目的。有受访小姐表示:“妈妈桑有时候会偷偷派自己的朋友来‘消费’,但是小姐并不知道谁是‘眼线’,如果表现不好或抱怨工作,马上会被扣钱。”
但是雇主在介绍工作的时候开出的条件都很好,记者曾以应聘小姐为由联络部分华人色情业主,对方都称工作条件甚好,无所谓有无身份,未成年者也不拒。
某店店主对记者表示,每次生意抽成£35-£40,按时上班,下班后可以干自己的事。“我们的客人都很好,当然也不排除一小部分人态度不好,要求比较过分。”另有店主提出包食宿,五五分成,在外伦敦与伦敦两家分店轮流上班,小姐按照排班表出勤,有专车接送,在哪个分店做就在哪个分店吃住。当记者表示如果不适应能否辞职时,对方只说这个需要见面详谈。可以见工试做一个星期。
治罪嫖客难解人口贩卖
在英国,买卖性服务并不违法,但是很多与妓女有关的活动,例如唆使及拉皮条则属于违法。
“简而言之,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出卖自己的身体,但是他人没有权利利用别人的身体赚钱,”多年从事移民事务研究的林先生表示。
在今年4月1日,一系列针对性剥削的新法条经修改后生效,其中一项是针对嫖客的,即嫖客如果明知嫖宿的性工作者受到他人性剥削(包括暴力、肉体威胁或心理威胁,欺诈等行为从妓女劳动中榨取利润)的,他/她将受到法律制裁。
政府此举意在更加严厉打击人口贩卖以及规模经营的非法妓院,但是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质疑:“非法妓院一般都隐藏很好,嫖客几乎不可能知道妓女是不是被拐卖来的,而且受害人受到长期的心理威胁,非常害怕惹麻烦,一般不会对顾客开口诉苦。”
“如果惩罚嫖客,只会促使这些产业变得更为隐蔽,一些不法分子更可能为所欲所。”林先生说:“许多非法妓院被揭发,是因为一些嫖客‘良心发现’,同情妓女的遭遇,他们为警方提供情报,解救这些被拐卖来从事性工作的女性。如果嫖客知道与被性剥削的女性发生关系属于违法,他们根本不可能向警方报案,这些女性的处境可能会更糟。”(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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