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近日美国华人区传出非屋主竟然对外以屋主自居,积极找寻潜在买主出售根本不属于他的房子,也有人上当。
王太太指出,去年在报上看到一栋位于圣盖博谷东区的房子,占地2万平方呎,拥有五房两厅四浴的有景屋,定价89万美元,价钱不错。后又在一个地产经纪专业网站看到同样房子,定价却写99万美元,颇为心动。
她于是与网上的经纪联络,对方说他是房子所有人,因缺乏足够资金完成装修降价抛售。王太太后出价88万8000美元,陈先生表示同意,但提议账面只写82万8000美元,以便替王太太节省产业税,但要求支付6万美元暗盘。
王太太一开始同意,双方并在圣盖博谷一家韩资公证交易所签约,当时王太太给付3%订金、即2万多美元给交易所,并表示会另外择日给付暗盘。两天后她以省不到多少产业税为由反悔,要求仍以88万8000美元做为成交价。陈先生于是要求她签补充条款,上面注明如果两天后取消买卖,卖方将没收订金。
王太太说,但数天后前往公证交易所拿文件,并打算支付从82万8000美元提升为88万8000美元买价的不足订金时,却发现有两套买卖的公证交易文件。当场质疑一栋房屋怎么可能有两个买家,但交易所人员称,这并非不可能,只要与卖家协调好就没问题。
更震惊的是,她发现房屋产权所有人并不是那位经纪,而是属于另一家建筑公司。原来这位经纪委托建筑公司承造,后以建筑公司未依照双方议定蓝图盖房子,状告法院要求减免承造价格,最后民事法庭法官裁决经纪或亲友得以用77万美元在90天内买下房子。但经纪又将胜诉裁决上诉。王太太猜测,他是在拖延时间找买主,以便在中间赚一笔。
王太太于是向陈先生表明无意购屋,并要求公证交易所退还2万多美元订金。但由于双方约定退款须有买卖双方签名,经纪以她悔约不愿签名,拒绝退钱。王太太只有请律师打官司。
这宗近日在波莫那法庭的民事官司,法官以经纪根本没有房屋所有权状,判决王太太胜诉。王太太说,扣掉1万多美元律师费,仍拿回1万多。她并说,以后买卖房屋还是要找专业经纪,不要为了省佣金自找麻烦。
地产经纪王桂华说,近年来房市不景气,相关争议也多,聘请有经验的地产经纪,可替买家查证房屋产权是否清楚,是否有债务等。代表卖家的经纪也可协助卖家避免被告。至于佣金事实上是可商议的。(王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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