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7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国阵甲市区投诉中心主任颜永和律师要求国家储蓄银行即起接受以华文书写的支票,如果该银行职员看不懂华文字,可以聘请华裔职员。
颜永和指出,他在8月处理的一宗投诉案,事主曾国诚前往甲州一家国家储蓄银行存入一张银额以华文书写的支票时,遭银行退票,对方的理由是国家银行指示拒绝接受华文书写的支票。
颜永和事后以公函向国家银行投诉及求证,并在国家银行的建议下向国家储蓄银行反映情况,结果后者在回信中指称,根据该银行内部的指示,职员只接受以巫、英文书写的支票,因为该银行没人懂华文。
他对该银行的回答感到不满,为此再次写信向国家银行投诉,要求国家银行发出公函确认是否有指示所有银行不可接受华文书写的支票。
“根据国家银行本月15日的回信,国家银行没有限制支票上使用的语文,一般上支票是以巫、英文书写,至于是否接受其它语文,则由各银行自行规定。”
他披露,当他接到事主的投诉后曾联络国家储蓄银行,对方的执行员告诉他,该银行是基于国家银行的指示而不接受华文书写的支票。
“该银行的作法令人无法接受,也等同在利用国家银行的名义欺骗顾客,我挑战该银行采取纪律行动对付有关执行员。”
事主曾国诚认为,国家银行应该发出明确的指示,要所有银行接受所有语文书写的支票,以彻底解决问题。
“上述以华文书写的支票,我已存进另一家银行,而且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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