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过外劳须购医保议案 确保有能力还医药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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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通过外劳须购医保议案 确保有能力还医药费

2010年10月30日 13: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马来西亚卫生部长拿督斯里廖中莱指出,内阁29日通过规定所有外劳购买医药保险的议案,确保外劳有能力偿还医药费。

  他说,目前国内外劳平均每年拖欠政府高达1400万至1600万令吉医药费。

  随着内阁批准卫生部议案书,意味未来进入马来西亚工作的外劳,都须购买医药保险,以保障非工作引发的疾病或受伤的医药费用。廖中莱当天出席部门内阁汇报会议后说:“至于医药保险的保费,则由外劳自己承担,但一般上不会太高,只要确保他们能付还中央医院医药费即可。”

  提到保费问题,他说,卫生部尚需与国家银行及保险公司,在技术层面上作进一步研究。“该部将于未来一两个月内,完成相关细则,然后加以落实。”他说,如不强制规定外劳购买医药保险,他们往往在看病后,拖欠医药费,造成医药界的损失。

  目前马来西亚国内估计有300万名外劳,只有180万人是合法外劳,过去五年,外劳欠下的医药费约6400万令吉,其中19%是政府医院的费用。

  据了解,政府在经济转型计划下,将修订劳工补偿条例,并预料在2011年底开始,强制所有外劳和雇主为外劳购买劳工补偿及医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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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陆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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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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