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访客车位遭罚 加华裔不满判决缠讼多年败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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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停访客车位遭罚 加华裔不满判决缠讼多年败诉

2010年11月01日 1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加拿大《世界日报》报道,加拿大华裔住户多次将汽车停于住家访客停车位上,遭管理公司罚款1000元,于是状告管理委员会(Strata Council),双方缠讼多年出庭数十次,日前法庭判这个住户败诉,并禁止再就停车争议提出任何诉讼,除非管理委员会再采取行动,且未来所呈递的诉讼文件须经律师签署。

  华裔杨小姐与先生住在高贵林港一处公寓住宅内,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8月通过附例(Bylaw),分配住户停车位,并划定五个访客停车位,当时31个业主中只有杨小姐投下反对票,因此这项变更无法在土地所有权管理局(Land Title Office)取得登记。

  附例实施后,杨小姐一家多次将汽车停在访客停车位上,遭管理公司开罚,累计金额达1000元。她与先生认为,即然所有停车位仍属公有,管理委员会通过的停车附例就不具法律约束力,且其他业主也经常将汽车停在访客停车位上,为何只针对她们,于是状告管理委员会,要求撤销罚款。

  2008年8月省级法庭法官裁定管理委员会有权制订停车附例及罚则,判她们败诉。但管理委员会同意将罚款金额降至600元,但原告须负担相关诉讼费用。

  杨小姐与先生不服再度提出上诉,双方缠讼至10月21日,累计出庭次数不下30次,卑诗高等法院上诉庭三名法官一致驳回她们的上诉案,并在裁决书指其滥用诉讼程序,禁止将来再就这起停车争议提起任何诉讼,除非是管理委员会再对她们采取后续行动,但未来他们所呈递的诉讼文件一定要经合格的律师签署,并由律师代表出庭。

  杨小姐表示没钱聘请律师,只有自己出庭为自己辩护,但整个诉讼程序在对方律师采取种种诉讼技巧影响下,法官根本不听她们的说法,认为无法从法院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当被问到下一步要如何,她表示已致函高院首席法官,希望能重新考量上诉庭法官的裁决,算是死马当活马医。如果再无结果,她无奈的说,不想再据理力争了,因为先生有病在身,只想早日脱离这个梦魇,不排除搬到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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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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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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