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14日一华裔中年妇女来到纽约华策会布鲁克林分会投诉说,多年前买下现在的房子,当年过户时,屋内电器未检验是否运转正常,恰好碰上持续多天停电,以致无法检验。她表示,当时委托律师与对方律师交涉,对方口头答应在彼方律师处置押金2000美元,若停电后有电器无法运行则相应购置费从中支出。
她说,通电后检查家电发现大多无法运转,花了约2500美元重购置;对方只愿支付1000美元。秉持息事宁人态度她答应下来。当她向对方律师要求支付时,对方却以未被当事人授权为由拒绝。
华裔妇女将对方告上小额法庭,开庭当日对方缺席而她获胜。她说,正当自己四处寻找执法官(marshal)执行判决时,对方提出抗诉。由于对方的赔偿承诺没有落实到法律文件上,二审判决她落败了。她提到自己之前一直未注意到过户文件中一条款,规定买方在入住前应检视房屋,对于其中任何问题须在房屋交割前48小时内提出,否则一切后果由买家负责。
专业律师指出,再好的承诺必须落实到书面上。他们呼吁华人以法律作为经济生活的重要准绳。(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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