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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人证物证 在日中国研修生弃尸案被告或脱罪

2010年11月17日 08: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7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2009年,日本北海道函馆森町曾发生过一起中国研修生郑军杀害同为中国研修生的宋方并弃尸的案件。凶手郑军在案发后不久便被北海道警方逮捕。经过近一年的侦讯,嫌疑人郑军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无罪释放。

  据日本《每日新闻》消息,日本北海道函馆地方法院将于2010年11月24日,对杀害自己同胞宋方(被害时28岁)并藏匿尸体一案中的被告郑军进行审判。目前预计审判将持续12天——这也是自北海道实行陪审员审判制度以来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开庭。

  据参与调查此案的警方人员透露,本案目前尚缺乏人证和物证,而且被告方又提出了无罪主张,很可能会给法庭判决造成困难。预计法院将于12月13日宣判。

  2009年10月1日,在日本北海道渡岛管区的一家水产加工公司工作的中国研修实习生宋方下午下班后前往超市时对同行的同事说:“我要到公园和郑军见面,把向他借的钱还给他。”此后,宋方的同事就再也没有见到她。10月2日,宋方所在水产公司向森警察署报警。10月3日,下午5点25分左右,努力寻找宋方的日本和中国的同事在森町公园内发现了一个十分可疑的小土堆,便立即打电话通知警方。警方赶到现场挖开土堆,发现里面掩埋着宋方的尸体!经法医鉴定,宋方是被人卡住脖子后窒息死亡的。10月21日,日本北海道森警察署以涉嫌杀人弃尸的罪名,逮捕了宋方最后见到的中国研修生郑军。郑军于2008年8月与宋方同时作为研修生来到日本。宋方生前曾经向郑军借过30万日元。

  起诉后,检方人员再次对现场进行了搜查,找到了留有郑军唾液的烟蒂,根据这个烟蒂和宋方出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我去把欠郑军的钱还给他”判定,郑军有罪。

  但当检方对郑军提出起诉后,郑军也转变态度,否认罪行。郑军对辩护律师说,如果当时不承认自己是杀人凶手的话,媒体上的接二连三的报道就会给工厂产生不良的影响,因此就冒认了罪行。北海道警察本部虽然找到多项物证,但经过鉴定都无法明确凶手就是郑军,所以,辩护律师提出了“郑军无罪”的主张。

  甲南大学法科大学院教授渡边修针对此案对记者表示:“郑军的案件即使对于再专业的法官,也是一个难题。检察官是依据被告翻案前的口供提起起诉的,受此影响,陪审团是否还会信任检方提供的证据便成了疑问。所以,只剩下了现有的证据,也就是郑军翻供之后的相关证据,供法官在审判时进行判断了。”(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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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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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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