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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华裔男子与未成年女友私奔 女方家长报案

2010年11月24日 13: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20岁华裔男子一个多月前与相爱3年的未成年少女私奔,女方家长报案后,警方上门向男方的父亲要人,为父者遍寻不果,故希望通过媒体促儿子速速回家解决问题。

  本案男主角为林振耀,家住双溪大年金丝花园,早前协助父亲打理生意。

  男方父亲林长发(56岁)23日早上与妻子在公正党双溪大年区部服务中心,向该党公正队副队长张泰益律师投诉后的记者会上,呼吁儿子即刻现身说法。

  携6000元带女友上云顶

  他说,儿子是于10月20日携带6000令吉现款,与目前尚在双溪都江工艺学校寄宿的16岁女友,前往云顶高原觅职,岂知从此失去联络,一去不返。

  “我儿子的女友目前仅16岁又5个月,两人交往前后大约3年,感情很要好。”

  林长发说,儿子与女友离家时,他并不知情,而是当警方于21日早上门寻找儿子时,他们才惊晓。他说,儿子振耀于案发当天下午,曾经一度拨电回家告诉母亲,他是带女友去旅行并顺便找工作而已。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林振耀皆以不同电话号码的手机联络家人,当他尝试回拨时,却无法接通,故他只能等待儿子主动联系。“早前我儿子曾经来电表示,他女友不敢回家,担心回到家后会失去自由。”

  林长发说,较后他们于11月17日通过公正党村长杨金山为中间人,向女方家长提亲,并获得女方的老祖母同意,让小情侣结为连理,岂知事后不知何故,女方却反悔并向警方投报。

  林长发说,此后他曾经二度被瓜拉姆拉警方刑事调查组查案官召见,并录取口供,并指示他务必在24日晚上10点之前,将孩子交出来,否则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65项(绑架)条文进行逮捕行动。

  他说,此后他们就与儿子失去联络,由于期限将近,他根本无法将儿子交出来,于是拨电向瓜拉姆拉警区主任哈欣阿里助理总监求助,对方向他建议,通过媒体登报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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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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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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