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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警方华埠倡导店外摆摊法规 避免商户遭罚单

2010年12月12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美国纽约市警五分局小区联络官雷伟鹏(右二)9日与当班警员Eddie Eng(右一)拜访华埠商家,传达信息,希望商家配合人行道管理法规,将所有货物收回至建筑楼宇边界3尺以内的空间,否则将会被开罚单。(美国《世界日报》记者宋怡帧/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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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纽约市警五分局警员12月9日在华埠各大街小巷的商家挨家挨户的解释最新执法行动,希望凡是将货品摆放在人行道上的商家立即修正,将所有摆在人行道上的货物收回。如不听警告,警方将对所有违规商家进行强制执法,除开罚单外,还将摆放在人行道上的货物没收、将架子拆除。

  五分局小区联络官雷伟鹏表示,根据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规定,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只能在店面内摆设货品,如需要摆在店外门廊,最宽只能占面积3尺,超过3尺,就属违法。小商业者需亲临市消费者事务局申领执照,或可致电311咨询有关事宜。他希望挨门挨户的通知,能够让商家提前做好准备,尽快将摆在人行道上的货物收起,给行人足够的空间。

  9日雷伟鹏与五分局警员Eddie Eng一同拜访商家,雷伟鹏耐心解释相关规定,他并表示如不及时修正行为,警方将会采取行动,强制拆除摆在人行道上的货物。同时也会给商家开出罚单,他希望商家配合警方的工作,也避免不必要的罚单增加负担。

  根据纽约市消费者事务局规定,放在门廊外的食物货架摆设可申请执照,但对经营货品有一定的限制,允许申领执照的经营范围包括:水果、蔬菜、软性饮料、鲜花、香烟、冰淇淋等。

  9日晚,位于华埠勿街两侧的礼品店小商家都开始动手将扩展至人行道超过3尺的摊位收回,业者并表示,每年这个季节警方都会对人行道进行监管,现在生意不好做,为了避免罚单,最好是配合警方守法。(宋怡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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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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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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