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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吞祖母遗产? 新加坡华裔男子将父母告上法庭

2010年12月27日 1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祖母两年前去世,新加坡26岁华裔男子以长孙身份获近10万元遗产,却不满身为遗产执行人的父母扣除教育费、婚礼费和电脑费,才把剩余遗产交给他,将两老告上法庭,向他们追讨遗产和利息。

  这起儿子告父母的民事案还未开审。据知,起诉人黄鼎泉(洋名Nicholas)目前无业。他是于去年毕业于南洋理工大学电机工程系,今年初与一名中国籍女子结婚。

  根据该报所得资料,被列为答辩人的黄忠成(技工)和吴月玲(行政人员)确定儿子的继承权,但认为他们有权从儿子所得的遗产中,扣除3万5121元。

  儿子则认为,按法律或公理,答辩人都不应扣除任何款项,并完全否认答辩人指他拖欠教育费、婚礼费和电脑费之事。

  答辩人扣除的钱包括:从黄忠成公积金教育计划户头中提取,以支付起诉人淡马锡理工学院和南洋理工大学的2万6244元教育费、起诉人拖欠南洋理工大学2487元的电脑贷款(父亲黄忠成当担保人),以及起诉人办婚礼向父母借并答应会偿还的6390元。

  今年10月17日,父母扣除儿子的花费后,把一张志银5万4679元的支票交给儿子,但儿子拒收。9天后(10月26日),儿子发律师信向父母追讨这笔钱。见父母没有回应,儿子就在上月12日入禀初庭,向父母索讨近9万元遗产。

  据知,起诉人的祖父于1995年过世,祖母李翠玉则于2008年9月过世;两答辩人是祖母遗产执行人兼信托人。李翠玉把近60万元的遗产均分成六份,让五个孩子和长孙(即起诉人)各得一份;黄忠成是长子,有三弟一妹;他与妻子育有三个孩子,起诉人是长子。

  起诉人的诉状只有六段。诉状指起诉人黄鼎泉是受益人之一,可得遗产为8万9801元。今年10月26日,他发律师信向父母追讨这笔近9万元的款项,但父母无视索讨信,拒绝归还。

  除了索讨这笔钱,起诉人要父母从入禀日期算起,还他欠款的利息,以及承担讼费和其他法庭认为他应得的费用。

  不过,根据答辩人于本月3日提呈的答辩书,遗产实为9万9801元,而不是起诉人所说的8万9801元。

  答辩书说,起诉人在祖母去世后不久,就提出祖母在储蓄银行户头的1万2000元遗产。辩方指起诉人须向遗产执行人(即答辩人)交待这笔钱的去向。

  起诉人黄鼎泉承认提出该笔钱。他把2000元交给父母,同意让遗产执行人从他应得的遗产中,扣除他私自收下的1万元。也就是说,起诉人最终应得8万9801元。

  答辩书说,答辩人有权从遗产扣除起诉人欠的3万余元。换句话说,起诉人实际应得的款项,实为5万4679元。(人名译音)(记者 傅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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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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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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