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继女可否为继母申请绿卡?——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美国公民继女可否为继母申请绿卡?
2009年06月11日 15:59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方慧读者问:

  我友陈某的继女愿意为其继母办理申请绿卡的手续,其继母陈某早已逾期滞留在美。请问:为亲生父母或继父母办绿卡,从法律上讲是一样的吗?

  答:

  首先,公民子女可以在任何时候为自己的亲生父母申请绿卡,但想给自己的继父母申绿卡就要看具体情况。

  继父母分两种:Step-Parents和Adopted Parents。前者是指亲生父母离异后再婚的配偶,叫Step-Parents,后者是养父母。因养父母与其收养的子女之间已完成法律上的收养程序,所以公民被收养子女可以为自己的养父母申请绿卡,但不可以为自己亲生的父母申请绿卡,因为从法律上来说,他们之间只有血缘关系,而不存在父母子女的关系。而公民继女(Step-Daughter)因为在法律上与继父母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法律关系,所以公民继女不可以为其继父母申请绿卡。(摘自美国《世界日报》/陈梅律师主答)

编辑:陆春艳】
    ----- 华人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