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持工作居留能否开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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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班牙持工作居留能否开店?
2009年07月22日 11: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问:我持有两年的工作居留,公司在给我上保险。现在我想开个店,雇人干,我不在店里工作。开店后我不想辞掉原来的工作,也不想换老板居留可以么?会不会影响我换居留?

  通力律师事务所答:众所周知,短期的工作居留分为两种——老板居留(CUENTA PROPIA)和工作居留(CUENTA AJENA)。两年的工作居留在持有人开店后,需要将工作居留换成老板居留,并在获得劳工部的批准后,开始缴纳老板保险。殊不知,西班牙的居留种类,除了上述说的两种外,还有一种两种居留兼顾的共存居留(COMPATIBILIDAD C/PRO Y C/AJE)。该居留允许持有人同时缴纳老板保险和工人保险。根据您的情况描述,这种居留正好适合您的需要。没有老板居留,您的店将是不合法的,对您缴纳老板保险和雇佣工人等都会造成不便,甚至会影响到您居留的正常调换。您可以在开店后,向劳工部提出申请共存居留。获得批准信后,同时由公司和您自己缴纳工人保险和老板保险。但是,共存居留毕竟不同于永久居留,永久居留允许申请人自己转换上保险的种类而无需向劳工部申请;共存居留要求持有人必须同时缴纳工人保险和老板保险。因此,当您既在公司上班,缴纳着工作保险,又开着店,缴纳着老板保险的时候,您将可以顺利的换居留。但是,只要缺少了其中任何一项条件,如公司把您的保险BAJA掉了,或不开店,不能再上老板保险了,您必须要去劳工部申请把居留更换成单一种类的工作居留或老板居留,否则会影响到您居留的更换。现在申请共存居留,需要您提供财税局和社会保险局的报税证明、开店证明文件等材料,通常一个月左右就能得到劳工部的批准信。 (来源:西班牙《欧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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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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