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南非《华侨新闻报》报道,日前,该报通过采访南非劳工权益联合工会主席肖勇,了解到了一起具有代表性的劳资纠纷案例,讲述因员工偷窃、懒散,老板忍无可忍之下,华人店主开除员工反而被告的事件,相信很多华人雇主都曾面临或听说过这类问题。
在约堡某华人商城开店的Z女士于半年前经人介绍,雇用了一名黑人劳工(以下简称M)帮忙看店以及做搬运等杂务。这名工人并非南非当地人,而是来自其它非洲国家。双方一开始商定每月工资800兰特,每星期发放一次。Z女士为谨慎起见,每次在该工人领完薪水后,都让他欠一张单据留底。
M在Z女士店里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慢慢变得没有以前勤快,开始迟到、早退,后来甚至出现了偷窃店里的商品、消极怠工等行为。Z女士发现后,最先只是对M进行口头警告,希望他能有所改进。但M将不当行为收敛了一段时间后,又在不知不觉间故态复萌。如此反复再三,Z女士终于无法忍受,决定将M开除。
殊不知,丢了工作的M立即转向南非劳工仲裁调解委员会(The Commission for Conciliation,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或简称
Z女士不服CCMA的决定,于是找到了南非劳工权益联合工会主席肖勇。肖勇在听完了整个事件经过后,认为Z女士的做法虽然合情合理,却不合法。比照南非相关劳动法的规定,Z女士开除M的行为过程欠妥,具体表现在:
首先,尽管Z女士能够列举出M在为其工作时的种种不当行为,但不能提供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M违反了劳动纪律,应该以开除处理。其次,在开除M时,Z女士没有按照南非劳工法对雇工进行辞退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比如在辞退之前,没有事先出示警告信等书面通知。再次,Z女士在雇用M的整个过程当中,存在着许多不合规范的漏洞,具体有:
第一、对相关工作时间,包括上下班时间、休息时间等没有具体明文规定。因此在对认定M迟到早退等行为时,缺乏书面依据。
第二、对员工的奖惩措施、管理制度等没有明确书面规定。
第三、对员工的工资内容没有具体明确的定义。
肖勇分析说,华人雇主在选择工人时,还存在着以下误区:首先,很多人认为雇用南非当地人成本高,而雇用外国工人相对便宜,其次,认为外国工人因为人地生疏,不大会找麻烦。而事实上,南非劳工法明文规定,不管是本地还是外国公民,只要在南非工作,不论雇主是谁,都同样受到劳工法的保护。
有些华人雇主因疏于管理,既不与工人签合同,也不确认员工身份,有时就会雇到一些在南非没有合法居留权的外籍工人。但是,南非劳工权益保障组织,如CCMA,不会因为身份等问题影响裁决。他们认为检查身份是移民局的责任,而只要认定员工的利益受到雇主侵害,CCMA就会采取相应措施。
并且,追究起来,如果聘用了身份不合法的员工,雇主要承担直接责任。一经发现,雇主会面临2万兰特的罚款,可谓得不偿失。
报道指出,以上的案例相当具有代表性,也希望广大侨胞能够从中借鉴经验教训,规范自己企业的管理状况,在南非合法经营,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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