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公民在埃塞俄比亚机场需申报外汇现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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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公民在埃塞俄比亚机场需申报外汇现金
2009年06月15日 08: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5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网站消息,近期,有中国公民在埃塞俄比亚机场出境时因未申报所携外汇现金而被判刑入狱。根据埃塞外汇管理规定,外国人入境埃塞时必须申报所携外汇现金数量,出境时也应申报所携外汇现金数量。如出境时申报的外汇数量多于入境时申报的数量,须出示当地银行证明,否则将面临法律惩罚,被判入狱服刑。

  外交部领事司和中国驻埃塞俄比亚使馆已于2月11日就此发布“出国特别提醒”,现再次提醒进出埃塞的中国公民遵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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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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