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规定外国人入境需登记指纹并拍下证明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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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国规定外国人入境需登记指纹并拍下证明照
2009年11月03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韩联社报道,今后外国人入境韩国时,需登记指纹,还要拍下证明照。

  3日,总统李明博在青瓦台主持召开国务会议,审议和决定包含上述内容的“出入境管理法”修订案。

  根据修订案,为防止非法入境和加强对外国人的管理,外国人入境和登记时要求必须配合其本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对于从事专门职业的外国人才,为其在国内生活和工作提供更多便利,如在变更或增加工作岗位时,不用事先获得许可,改为事后15天内申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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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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