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1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亚美法律援助处(AALDEF)19日向美国司法部递交了针对费城校区和南费城高中的人权诉状,指该学区和学校基于种族歧视原因“蓄意漠视”(deliberate indifference)亚裔学生的安全,违反了《美国宪法修正案》关于平等保护的第14条款。
诉状中指出,对于亚洲学生在南费城高中被骚扰的事件,费城校区表现出“蓄意漠视”的态度,并且“故意忽视”亚裔学生的社会安全。诉状指出,亚裔学生受到越来越多的敌视,老师和学生多次向校方报告,但校方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事态扩大,而在2009年12月3日爆发了全面性攻击事件。
法援处指出,2009年12月3日当天,南费城高中的很多亚裔移民学生在学校内外都遭到攻击,13名学生受了伤被送去医院。在事件发生的一年多之前,法援处和多家民权机构曾经敦促该校和所属校区关注亚裔学生受敌视的现象,但无济于事。
法援处律师塞西莉亚·陈指出,费城校区和南费城高中对亚裔学生受严重骚扰而未采取任何行动,导致了12月3日攻击事件的发生,因此必须被追究责任。
12月3日攻击事件发生后,超过60名亚华裔学生罢课8天,他们表示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忧,并指责校区对校园里广泛发生的反亚裔暴力事件充耳不闻。
塞西莉亚·陈指出,虽然学生已经回学校复课,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是安全的。亚裔移民学生仍然被当作靶子和受威胁,我们必须确保亚裔学生到学校读书时拥有一个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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