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孩子签个“手机协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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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孩子签个“手机协议”
2010年06月24日 13:57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大人们巴不得“关掉手机”甚至“扔掉手机”时候,愈来愈多的学生乃至幼儿园的小朋友,却捧着手机玩得不亦乐乎。

  “保持联系”、“担心孩子遇到危险”、“别人孩子都有手机、自己的孩子也得有”,是很多家长给孩子买手机的主要原因。“现如今,不让孩子用手机不太现实。”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研究所林丹华教授表示,关键是如何正确使用它。

  由于孩子本身自制力差,容易沉迷于手机短信,各国也想出很多办法,为孩子用手机“限量”。在日本石川县2009年通过的《石川儿童综合条例》修正案中,就增加了“家长应尽量不让处于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年龄段的子女持有手机”。石川县知事谷本正宪说,“重要的是,家长能否下定决心,即使孩子一个劲央求也不给买(手机)。”

  在美国,有电信运营商为父母们提供儿童手机监管程序,父母可以限制孩子手机的通话时长、短信流量,而父母和子女通电话或打紧急电话的次数,则不受限制。而在韩国,已立法规定孩子使用手机必须签订专门的协议,话费不得超过规定上限,以防止孩子过多用手机下载游戏。在以色列,父母可以限制孩子手机拨打设置好的号码,防止孩子拨打声讯服务或和陌生人聊天。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建议,12岁以下的孩子最好少用或不用手机。林丹华说,给12岁以上孩子配备手机,家长要格外注意两点。第一,手机功能不要太炫太花哨,能保证基本通话、发短信即可。手机功能太多,孩子一方面容易形成攀比心理,另一方面容易沉湎于复杂的功能当中,过度玩游戏和听音乐等。第二,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应该得到限制。

  在孩子使用手机时,父母可以与孩子签订一份“协议”。“协议”中规定,手机要在什么时间使用;每天使用手机的时间不要超过多久;一个月发出短信的条数有所限制;发短信的主要对象是谁等。此外,家长最好给孩子定个规矩,如果没接到父母的电话,应该在多久之内必须回电话。在这些行动上,父母和孩子达成共识后,孩子就不会总觉得爸爸妈妈反对自己用手机,而且会让亲子关系更加融洽。(摘自加拿大《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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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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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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