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理原因抗辩 逾期居留新加坡中国女子获保释——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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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合理原因抗辩 逾期居留新加坡中国女子获保释
2009年10月24日 13: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31岁中国籍女郎声称被职业介绍代理所骗,为寻找代理索回金钱,以致在本地逾期居留,触犯了移民条例,被控上法庭。

  被告余丹承认逾期居留4个多月,但不认罪,罕见地以有“合理原因”为由,针对指控作出抗辩。她辩称被代理骗取了人民币4万元(约合新币8000元),因此要讨回公道,向代理索回钱,那是“合理原因”。

  不过,控方指被告是因为个人原因才逾期居留,她处心积虑地以要向代理索回钱的理由,目的是要隐瞒这个“不合理”的原因。审讯证据并未透露那是什么原因。

  案经审讯,法官三天前裁决被告罪成,23日判她坐牢4个星期、罚款2000元。

  被告不服所判,要针对判决上诉。法官质疑被告是否想拖延时间,以便继续逗留在新加坡。被告否认,但法官说,证据显示,被告并没有“合理的原因”,需要继续留在新加坡。他在考虑是否要让被告保释等候上诉。

  不过,法官最终准被告保释,但将保金从1万5000元提高到2万元。

  被告面对一项控状,指她在没“合理原因”情况下,于去年12月25日到今年5月19日,共逾期居留4个月又25天。

  被告不认罪,聘请律师抗辩,案件本月16日审讯一天,控方并未传召证人,辩方只有被告一个证人。根据控辩双方同意案情,被告持工作准证,获准去年4月1日到2010年1月28日在Superb Plastics制造公司工作。由于雇主没缴交劳工税,被告的工作准证去年6月24日被取消。同年7月21日,人力部发给她特别准证,让她继续逗留到8月4日,以协助调查。之后,被告的特别准证多次延长,最后一次到12月19日。人力部要她同月24日到机场报到,要将她遣送回国。不过,她并未出现,直到今年5月19日自首。

  根据辩方证据,被告支付人民币4万元给代理梁展俊,在对方安排下到本地工作,但她抵达新加坡,代理没带她去工厂,最后却不知所终。后来,她的工作准证被取消,她向有关部门求助,却不得要领。被告继续留在新加坡,是要向欺骗她的代理和雇主索回钱。那笔钱是被告父亲向亲戚朋友借的。被告指人力部对她不公平。被告清楚须在去年12月24日离开新加坡,但她想讨回公道,留下来找代理,向对方索回款项。

  移民与关卡局主控官叶俊德在结案陈词中指出,被告声称留下来找代理,但却不知道代理的行踪,甚至不清楚代理是不是新加坡人,或住在新加坡。因此,被告根本没合理原因继续留下来。(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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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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