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7日,日本大阪地方法院开庭判决中国人张嘉逸(27岁)走私兴奋剂一案。据悉,张嘉逸从香港携带约3公斤毒品从关西国际机场进入日本,触犯了《兴奋剂取缔法》,构成犯罪。审判长和田真指出“被告明知是违法毒品却为获利非法走私”,因此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50万日元、追缴金25720日元。
被告人张嘉逸在法庭上曾辩称自己“认为那是大麻”,但是和田审判长采用了本案另一名共犯男子(42岁,陪审团已确定对其判决有期徒刑8年)“觉得可能是兴奋剂”的供词。和田审判长称量刑理由“参考了对共犯的判决”,由此显示出法院没有采纳检方关于判处徒刑12年的建议,在量刑上考虑了均衡性。(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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