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打伤中国籍男女 新加坡三青年被判入改造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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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抢劫打伤中国籍男女 新加坡三青年被判入改造所
2010年01月06日 13: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新加坡三名青年抢劫一对中国籍男女的财物,还把男子左眼打伤,4日都被判进入青年改造所。

  案件去年4月27日发生在宏茂桥8道一个公园,伤者张恒当时和女友在公园聊天时遭匪徒抢劫和打伤。

  医药报告显示,张恒左眼被打得浮肿,视网膜出血,视线模糊,并且出现创伤性虹膜炎。

  干案者拉维古玛(18岁)、维尼斯(19岁)及狄尼斯(17岁)日前认罪,法官要控方提呈缓刑监视报告及改造所报告,4日案件提堂,由于报告认为他们不适合接受缓刑监视,因此法官判他们进入青年改造所。

  青年改造所的刑期介于18个月至三年,视表现而定。

  被告等有两个同党,其中一个年仅14岁,已被少年法庭治罪,另一个是22岁的桑托斯,案件另行审理。

  张恒(22岁)是助理厨师,他的女友张瑞(21岁)是食摊助手。

  去年4月27日凌晨2时许,张恒和张瑞坐在公园小亭椅子上聊天。后来,被告等走进亭子,坐在另一边。见四周无人,狄尼斯走到张恒面前,假装向他要香烟,突然用竹竿打他左眼,导致他眼睛流血,并且感觉头晕。狄尼斯继续用竹竿打张恒头部,张恒不断挣扎,最后逃跑。

  张瑞仍然留在原处,一名被告动手打她,叫她安静下来。之后,被告等抢走张恒和张瑞放在桌子上的背袋,然后逃跑。

  张恒的背袋有总值179元的财物,包括现金和手机及个人证件等,而张瑞被抢走75元现金和手机等。警方起回财物。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等在三个多小时前,即同月26日晚上10时45分,在宏茂桥51街第585座组屋的露天停车场殴打孟加拉籍男子沙林(37岁)。

  三名被告各面对一项纠众伤人和两项抢劫伤人控状,拉维古玛面对多一项行为不检控状。(人名译音)(侯启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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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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