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中国女实习生状告日企获胜 中介机构同获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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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中国女实习生状告日企获胜 中介机构同获罪
2010年01月29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月29日电 据日本新华侨报网报道,按照日本的《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来到日本的4名中国女性,以熊本县天草市的缝制工厂强迫她们从事超负荷劳动,将雇佣她们的公司以及将她们派遣该缝制工厂的中介机构告上法庭,要求补足未付工资以及赔偿金共计3600万日元。

  1月29日,熊本地方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判决。判决书中勒令该缝制公司以及中介机构等三家机构支付损失赔偿。据原告的辩护律师介绍,在以往按照《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到日本的实习生引发的劳动纠纷案件中,没有直接雇佣外国人的接收单位也被认定存在违法行为并要为之负责的情况尚属首例。

  承担赔偿责任的是熊本县天草市“SKILL”缝制公司、个人事业所“Lexus Like”(两家公司均已倒闭),以及位于熊本县小国町的向这两家公司推荐实习生的一级接收单位普拉温泉服装合作社。但法庭驳回了原告对《外国人研修·技能实习制度》的支持者、财团法人国际研修合作机构(JITCO)的诉讼请求。

  本案中的是4位来自中国山东省的女性,年龄在22~25岁之间。2006年4月她们来到日本开始研修。据她们称,到日本之后,每月只有1天休息,还经常被迫加班到凌晨2点,而工资却比熊本县劳动基准监督署规定的法定最低工资还少。而且,她们根本无法真正拿到自己的工资,因为必须把工资交由会社代为储蓄。据律师介绍,《劳动基准法》中早已明确禁止这种“强制存款”。(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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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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