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马来西亚《光明日报》报道,马来西亚总检察署对商人许金德及2名保镖被控谋杀14岁中国少年许剑煌表面罪名不成立提出的上诉案5月17日宣布再度展延。辩方对此深表不满,声称这宗案件自2007年3月14上诉至今,已被展延超过10次。
不过,上诉庭指示控方在下次出庭时,必须解释许金德被发出逮捕令的进展,并要求控辩双方探讨另2名答辩人在许金德缺庭下开审的可能性。
对于辩方的指控,控方声称,展延的次数并没有如辩方所说如此多,而是只有七八次。
促解释通缉许金德进展吉隆坡高庭是在2005年9月20日宣判3名被告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控方随后提出上诉,而上诉庭在2009年8月24日对4度缺庭的商人兼股票行董事许金德发出逮捕令。
控方代表依斯哈莫哈末尤索夫副检察司17日出庭时指出,第一和第3答辩人(保镖莱斯迪和莫哈末纳吉)依时出庭,惟第二答辩人许金德多次缺庭。
他声称,他们已经把逮捕令交给许金德的代表律师,不过,对方无法把逮捕令传递至许金德手上。
因此,他要求上诉庭展期审讯。
对此,第一和第3答辩人的代表律师哥宾星颇有意见,他说,此案自上诉至今,已被展延逾10次,而上诉庭也因为许金德多次缺庭才发出逮捕令,如继续无限期地等待对他的当事人不公平。
“(逮捕令发出)事隔至今已有9个月了,而且上诉庭在今年1月5日过堂和展延此案时表示这是最后的通融,但是,至今又再展延,我要求上诉庭设定一个审讯期开审。”
他也质疑控方没有对许金德被发出逮捕令展开进一步行动,因此,他要求控方说明即将要采取怎样的行动。
经过上诉庭三司讨论后,以法官拿督威拉刘国民为首及拿督阿兹哈、拿督阿都华哈组成的上诉庭,决定把案件展延开审,而开审日期则有待择定,同时指示控方在下次开审时交代许金德被发出逮捕令的进展。
上诉庭同时也要求控辩双在展期开审的时期,探讨案件在许金德缺庭下进行审理的可能,让此案至少有一个结果。
新闻背景
来马求学寄养堂伯家 许剑煌溺毙泳池
来马求学的中国少年许剑煌寄养在堂伯许金德的住家,结果被发现陈尸在许金德洋楼的泳池内。
许金德、保镖莱斯迪和莫哈末纳吉过后被控于2004年9月26日晚上11时至9月27日凌晨3时30分之间,在安邦路附近的孟光路洋楼,共谋杀害当时14岁的许剑煌。
吉隆坡高庭于2005年9月20日宣判3名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并在无需出庭答辩下当庭释放。控方过后提出上诉。
控方上诉案第二答辩人许金德在2007年10月30日的审讯,通过代表律师向上诉庭提呈一份中国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医院的医药证明书,作为缺庭的理由和证明。
不过,控方过后向上诉庭提呈国际刑警的一份报告书,指国际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中国深圳市罗湖区莲塘医院并没有名叫许金德的马来西亚籍病人,此院也没有发出病假单给许金德的记录。
因此,上诉庭于2009年8月24日对4度缺庭的许金德发出逮捕令。
2010年1月5日,许金德的前保镳莫哈末纳吉,即上诉案第3答辩人通过代表律师哥宾星向上诉庭提呈中国女子方淑精的宣誓书。他们是因为控方没有传召方淑精出庭,以要求方淑精以宣誓书的方式作口供为案件的额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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