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在北京接见了荣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全国侨办系统代表,并向他们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图为李海峰向获评“先进集体”的河南省外侨办副主任文荣征表示祝贺。 中新社发 张冬冬 摄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九日电(张冬冬)中国国务院侨办主任李海峰二十九日在北京会见了来自全国侨办系统的“依法护侨”代表,并为其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
这些来自基层的代表,刚刚被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司法部和普法办共同授予“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这是“侨法”宣传贯彻以来,侨办系统代表首次获得的国家级表彰。
河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荣获“全国‘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上海市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穆斐,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兴隆街道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张镇生被评为“先进个人”;湖南省湘潭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王惠亚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五五”普法是“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简称。二00六年起,“侨法”正式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内容,中国各级侨办加大了“侨法”宣传和维护侨益的力度。迄今为止,中国侨办系统已在全国基层街道、社区、侨乡、侨场设立了四百九十七个“侨法宣传角”。
李海峰肯定了获表彰集体和个人在“侨法”宣传方面所做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称赞他们扩大了“侨法”在社会上的影响,营造了“知侨、爱侨、护侨”的社会氛围。
她还指出,各地区在“侨法”宣传和为侨办实事方面发展不平衡,存在很大差距,提倡在全国侨办系统学习和推广获表彰者的经验和做法。
据了解,为落实宪法的有关规定,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一九九O年九月七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并根据二OOO年十月三十一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定修正。这是中国制定的第一部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专门法律。中国国务院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九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二OO四年修订后经国务院第五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该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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