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中国留学生坠楼身亡 家长诉管理公司获赔——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华人新闻
    新加坡中国留学生坠楼身亡 家长诉管理公司获赔
2009年04月30日 17: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30日电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三年多前发生的新加坡中国留学生从宿舍窗口意外坠楼身亡事故,这个学生的父母认为宿舍管理公司失责,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结果法官裁决宿舍管理公司须负起造成这个意外事故的一半责任,赔偿62500元。

  来自北京的李小萌是家中独生子,死时16岁。他是在2005年8月15日到新加坡念书,住在纽顿吉士德路的诺维娜国际学生宿舍。11月17日,他和朋友在三楼房间弹吉他,后来跃上窗边的床模仿摇滚乐手在床上蹦跳,不幸从窗口跌下身亡。

  验尸庭当年研讯后裁决他死于意外,他的双亲李中元(60岁)夫妇入禀初庭,起诉诺维娜宿舍私人有限公司(Novena Hall),索取赔偿。

  根据诉方的立场,宿舍管理公司失责,未为学生提供安全环境,没定期检查学生房间,确保窗口是关着和锁住。此外,房间窗户的窗沿很低,也没安装铁窗花。而宿舍管理公司未提醒和监督学生,让他们知道把床摆靠窗口或打开窗口的危险性。

  辩方的说法是,意外是死者疏忽造成的,辩方无法左右。辩方禁止学生打开窗口,窗锁的钥匙由宿舍保管。死者房间窗口的锁头遭破坏。宿舍职员曾因死者的床摆靠窗口,而发出警告。

  此外,死者应明白没确保窗口关着,而站在靠近窗口的床上蹦跳,是一种危险的行为。

  法官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宿舍有采取措施,例如保管窗户钥匙,确保房间的窗口不会打开。然而事发前,死者房间窗口是打开着的。证据显示,死者和同学曾在房间抽烟,强行打开窗口。因此,当时窗口之所以开着,可能是有人打开之故。

  法官说,如果宿舍在房间安装铁窗花,意外是不会发生的,而若它们认真定期检查窗口,也可避免意外发生。

  但法官说,死者当时的行为是导致意外发生的主要原因,所以须付大部分责任。他认为辩方和死者须各付一半责任,这很公平。

  根据估算,死者父母的损失为125000元,由于辩方须付一半责任,因此须赔偿62500元,另加每年5.33%利息。利息数额根据死者父母丧亲所受的精神损失、死者葬礼费及死者父母到新加坡旁听验尸庭审讯的费用等来计算。这方面的费用共23000元,辩方承担一半,即11500元。此外,辩方须支付诉方的堂费。

  死者父母不服所判,已向高庭上诉。(侯启祥)

编辑:张冬冬】
    ----- 华人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