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5日电 据马来西亚《中国报》报道,马来西亚“华商板厂内遭击毙案”的4名巫裔男被告,2月4日被关丹高庭判决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关丹第2高庭法官阿都哈林指出,该案中的两名主要证人,其中一人(板厂保安)没有上庭供证,另一证人的证词却自相矛盾、让人无法信服。
他说,其中一名警方证人,即扣捕被告者,在谈及扣捕细节时,却表示不记得了,其显示出他的态度轻率。
“警方在查案过程中的不完整,加上无法鉴定4名被告合谋之意,因此,我宣判4名被告表面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控方共传召了17名证人,此案首次审讯是于2006年10月21日。
4名被告包括祖基菲、阿兹哈尤索(34岁)、罗斯里胡仙(31岁)及雅哈耶布斯达曼(29岁),他们被控于2006年6月1日,在关丹通往甘孟路3英里处的一间板厂内,联手谋杀华裔男子洪建忠(当时46岁),触犯法令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判罪及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被宣读。
新闻背景
洪姓华裔男死者是于2006年6月1日晚上8时许,被人发现卧尸在关丹甘孟路,某板厂后部空地,死者生前是关丹某五金有限公司的董事。
据悉,死者是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于事发当天下午5时许,独自前往关丹甘孟路3英里半的某板厂,结果数分钟后,却在该板内遇害。
死者相信是惨遭对方以硬物殴打,导致头部被严重击伤,魂断现场,身上财物更被洗劫而空。
已婚并育有3名孩手的死者,是家中长子,其现年70余岁的父亲洪亨植不但是关丹华社闻人,也是名成功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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