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马新社中文网消息,马来西亚华校董事会联合会(董总)及马来西亚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于11月25日发表文告,促请大马政府解决吉打州铅县的益民华文小学和双溪里茂港内育民华文小学被断电事件,并确保同样的事件不再重演,否则将联合全国华教组织作进一步抗争。
董教总认为,为一劳永逸解决上述问题,政府应一律以“中央付款制度”来处理各源流学校的水电费和其他开销,以示公平对待所有学校。“所有送儿女进入‘政府资助学校’的家长,都跟把儿女送进‘政府学校’的家长一样,是纳税人,既然是履行相同的义务,理应享受相同的权利。”
文告指出,“政府资助学校”是国家教育的一环,《1996 年教育法令》内也有明确规定的地位,以确保“政府资助学校”拥有电供、水供、电话便利和排污设备。董教总全力支持吉打董联会及州内华教团体在2010年11 月25日进行纠察,以抗议教育部的政策。
董教总表示,华小被断电难免让人觉得,华小在国家独立时接受津贴成为国民型小学至今已有53个年头,但仍无法享有跟国民学校的同等地位,有违“一个大马”精神。教育部于今年6月1日起,实行由政府的“中央付款制度”处理国内政府学校的水电费、电话费和排污费等开销,学校不用自行缴交。
“只是,‘政府资助学校’却没受惠,华、谈米尔文小学和改制的前华、谈米尔文中学以及教会中学,都必须以政府拨出的行政拨款自行缴费。”董教总指出,在学校行政拨款不足的情况下,上述学校就必须通过其他来源来支付。这显示教育部6月1日的通令有边缘化所有“政府资助学校”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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