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为了鼓励学校积极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马来西亚槟州政府制度化拨款给受惠学校或将增设新规则,即校方须出示曾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的证明,作为申请州政府制度化拨款的条件之一。
槟州首席部长林冠英透露,他将会向槟州华教事务协调委员会(华协会)作出建议以及进行商讨,以便能在明年处理制度化拨款事宜时,考虑把上述条件列入申请拨款指南中。
在州政府制度化拨款机制下受惠的各源流学校包括华文小学、国民型中学、教会学校、淡米尔小学、华文独立中学以及人民宗教学校。
独中宗教学校不受限制
林冠英说,属于私立学校的华文独中以及人民宗教学校将不受有关建议中的新条例所限制,因为这两大源流学校并不在中央政府拨款考虑范围内,因此,若把上述条例也实施在这两源流学校身上,有欠公平。
林冠英于23日接受星洲日报访问时说,照顾学校软硬体建设发展乃是中央政府以及教育部的责任,州政府所能扮演的只是“补救”角色,而所拨出的制度化拨款数额也只是“红利”,因此各校应该积极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
校方董事部应尽本份
他说,虽然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会面对一定的刁难,不过,他认为,至少学校或董事部应尽本份,先向中央政府申请拨款。
“我在国会常有提出槟州学校拨款不足的现象,可是,我得到的回应是,中央政府说没接获来自槟州学府的拨款申请信。”
设定上述条件会否引起学校以及董家教的反弹,认为州政府这是为难学校的做法时,林冠英希望校方以及董家教理解,若只是向州政府申请拨款,州政府如何能彻底协助到学校呢?
120学校后日接领拨款
另一方面,林冠英也于本月22日在华协会主席章瑛的陪同下,公布今年制度化拨款580万令吉予州内华小、国民型中学以及教会学校的受惠名单与拨款数额,共有120所学校申请获得批准,这些学校将在26日接领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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