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心网诉“开心网”:互联网克隆乱象亟待刹车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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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网诉“开心网”:互联网克隆乱象亟待刹车
2009年05月21日 09:12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受不了竞争对手的完全“克隆”,昨日,中国最大的社交网站开心网(www.kaixin001.com)一纸诉状把山寨版的开心网(www.kaixin.com)告上了法庭。

  开心网遭遇“双胞案”

  昨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开心网(www.kaixin001.com)的所有者北京开心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人公司”)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千橡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橡公司”)不正当竞争。诉状要求,千橡公司停止使用“开心网”及与“开心网”近似的名称作为网站名称,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已受理此案。

  开心网的“双胞案”始于去年下半年。互联网大佬、千橡公司CEO陈一舟眼红“开心网”在短短半年时间内在中国社交类(SNS)网站中的异军突起,便在2008年10月依仗资本优势,花高价买下了kaixin.com这个和开心网域名(kaixin001.com)相差无几的域名,做起了另外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山寨版“开心网”。

  诉讼仍存有变数

  愤然不平的开心网遂把陈一舟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被告千橡公司在网站名称、网络域名的主要部分、网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均与“开心网”基本相同,而且其首页的设计风格也与原告网站极其相似,这种做法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实际上,在kaixin.com这个域名的混淆下,原开心网开始流失大量的用户,网友开始流向了陈一舟的“山寨”开心网。沾着kaixin.com这个域名的光,在很多并不知情的网民心目中,陈一舟的“山寨”开心网甚至成了正规军,而真正的开心网却成了“抄袭版”。从这个角度不正当竞争事实是非常容易认定的。

  知名律师姚克枫认为该案件如果原告方证据有力,开心网的胜诉几率很大。但是依旧存在变数,姚克枫对记者解释:“由于两家网站的影响力都已经足够大,而且尽管kaixin.com是山寨版,但是在域名注册上的顺序是kaixin.com在前,kaixin001.com在后。千橡很可能利用这个优势反驳开心网的诉讼。”

  律师建议网站取名时先规避风险

  姚克枫表示:“由于开心网没有注册商标,没有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不能依据商标法、著作权法来进行诉讼,所以不得不采用不正当竞争这样的理由提起诉讼,实际上是比较遗憾的。”

  为了避免类似开心网这样的遭遇,姚克枫建议各个新兴网站在起名的时候尽可能要起专用名称。他举例,譬如“开心网”中两个关键词都是通用名称,不太可能通过商标注册,如果用专有名称则容易得多,未来也可受到相关商标法保护,法律诉讼也简单得多,而“山寨网站”要付出的法律成本也将比现在高得多。

  实际上,目前互联网行业依靠域名相似,大搞“山寨网站”的现象比比皆是。有消息传言千橡公司陈一舟也在打中国最大BBS网站天涯(www.tianya.cn)的主意,频频和www.tianyan.com域名拥有方接触。恐天涯网也要曝出“双胞案”。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作为2009年互联网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有助于遏制互联网“山寨风”的泛滥。罗添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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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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