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网络电视购物风险大 买家应先验货再交钱——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中消协:网络电视购物风险大 买家应先验货再交钱
2009年09月02日 16: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9月2日电(朱丽娜) 中国消费者协会二日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发展颇为迅速的媒体购物问题多发,风险很大。消费者需谨慎购物,先验货再交钱。

  在此间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新闻发布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指出,媒体购物当前已成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一大公害。他所指的媒体购物主要包括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广播购物、电话购物、报刊购物和短信购物等。

  在媒体购物过程中,消费者并没有直接面对商家的机会。一些商家或快递公司依靠单方面设置的减轻、免除自身责任、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合理条款,使得消费者权益受到极大损害。

  据全国各级消协组织投诉统计,今年上半年,涉及销售服务的投诉量同比上升百分之六十八点七,居投诉增幅首位,其中媒体购物方面投诉占主要方面。另据中消协统计,今年以来,涉及媒体购物的投诉咨询就超过四成。

  武高汉提醒,购物广告并非所见即所得,对商品功能效果多有浮夸,消费者应对其保持清醒头脑。

  参与媒体购物时,消费者应妥善保存好订货单据。在不先付款的前提下,发现货不对板或假冒伪劣的,可以拒绝付款。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再交款的,应拒绝签收。

  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一旦发现商家或快递员有合谋诈骗或存在胁迫付款情况,要迅速报警。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