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室3月底运行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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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室3月底运行
2010年03月15日 16:23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室在海龙大厦正式揭牌,本月底正式开始运行。

  据了解,中关村地区涉及消费者与电子卖场的纠纷,每年大概在300件左右。这类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案件最少要经过3个月、最多要经过6个月的审理。

  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海淀法院将与北京中关村电子产品贸易商会合作建立中关村电子市场调解机制。

  据悉,调解室的工作人员由海淀法院聘任的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范围包括中关村地区电子卖场内发生的以及中关村地区电子产品贸易所涉及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票据等纠纷。

  解读调解室

  调解室引入专业人士

  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和价格奇高,是消费者购买电子产品时遇到的三个主要问题。为了审理这类专业性强的案件,审理人员需要较好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电子市场调解室成立后,中关村电子商会和海淀法院都会推荐专业的商会人士作为调解员,参与纠纷的调解,具体的调解员,将会在本月底对公众予以公示。

  由于专业调解员的介入,中关村电子商会将会及时了解到电子卖场存在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矛盾,电子商会也会针对集中的问题,确立相关的行业规范,对电子行业的销售行为予以规范。

  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据海淀法院的法官介绍,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纠纷,不能够直接就去调解室解决问题。调解室仍是诉讼的一部分内容,消费者到法院立案后,才可以到调解室解决问题。

  调解室设立在海龙大厦12层,为的是方便调解过程中当事人的举证和传召证人。

  在消费者与电子卖场就调解结果达成一致后,可以一方面申请撤诉,另一方面向法院提出申请,对调解结果进行确认。经过确认的调解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依据该“结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分析

  数码官司消费者难胜诉

  海淀法院温勇法官表示,在中关村购买电子数码产品容易引发纠纷,但消费者在打官司时胜诉难,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是没有就其所述购物过程向法庭提供充分的证据。

  在放松的同时消费者还是应该养成将相关凭证保留一段时间的习惯,这里并不仅指保留发票,商家的宣传材料、购物袋都属于保留的对象,因为它们都有可能在与商家解决矛盾的过程中成为证据。

  二是没看到货物就交款。很多消费者是先交款后试机,在试机过程中机器出现问题均提出了退货,但被销售人员拒绝。法官提醒消费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做到先看货再交款。

  法官提示

  购买数码产品 谨防三大陷阱

  海淀法院对近年审理的中关村电子购物欺诈投诉案件调研分析,发现数码产品销售存在三大陷阱。

  陷阱一:挂羊头卖狗肉

  销售产品:封闭外包装盒。

  蒙骗手段:推销时展示质优样品,实际售卖时以次充好。一旦消费者回去发现质量问题,商家经常抵赖。

  法官建议:及时开封验货。核对包装盒与盒中产品的序列号是否一致;做好商品证据保全。索要发票,要求商家对产品的包装盒和产品本身进行标记,比如在发票上抄下包装盒上及盒中产品的序列号等。

  陷阱二:哄骗消费者轻信

  销售对象:不太熟悉产品销售环节的消费者

  蒙骗手段:通过语言蒙骗让消费者中招。比如消费者发现所购产品与样品存在差异,商家便称这是产品个别问题。消费者若轻信这一说法,根据厂家不退不换等规定,一旦过了法定质量检验期,就可能无处维权。

  法官建议:要求销售商明确说明样品质量,若发现购买产品与试用样品有明显质量差异,要求保全二者以备维权。

  陷阱三:终身维修规避退换义务

  销售产品:大件数码产品

  蒙骗手段:商家承诺产品终身维修。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商家极为“认真负责”,多次维修不厌其烦。

  法官提醒:这可能是商家规避退换货义务的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经销售商多次维修,可能超过产品保修期而丧失更换或退货的权利。

  法官建议:产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应主张更换或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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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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