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者商标案一审宣判 索赔3400万获赔50万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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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国者商标案一审宣判 索赔3400万获赔50万
2010年04月07日 17:23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认为北京海尔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在其产品中使用了“爱国者”芯片的名称,“爱国者”商标的持有人北京华旗资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北京海尔诉至法院,索赔3400余万元。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令北京海尔赔偿华旗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华旗对“爱国者”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该商标具有一定知名度。而北京海尔在介绍、推广和宣传其研发的数字电视解码芯片产品过程中,在该公司网站上刊登、转载了多篇文章,其中出现了大量诸如“海尔‘爱国者

  III号’数字电视信源解码芯片”、“‘海尔爱国者I号’芯片”等表述,这一行为属于对“爱国者”进行商标意义上的使用。

  法院认为,北京海尔这种行为,容易导致相关公众产生双方之间存在产品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的误认,从而损害华旗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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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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