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抬价取消以旧换新资格 不同品类可互换——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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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恶意抬价取消以旧换新资格 不同品类可互换
2009年08月28日 15:43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商务部网站公布了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开展以来的收购旧家电、销售新家电数据。其中,截止到8月21日下午5时本市共回收五大类旧电器2524台。市商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同时透露,家电卖场在“以旧换新”过程中一旦出现先提价再销售等恶意抬价行为,将被立即取消“以旧换新”资格。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8月21日下午5时,北京市回收旧电视机1065台,冰箱593台,洗衣机433台,空调145台,电脑288台;全市共销售五大类新电器407台,销售金额约142.6万元。

  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部门对家电销售企业的定价有严格的控制,坚决杜绝恶意抬高售价以抵消补贴的行为。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以旧换新销售资格。

  此外,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以旧换新”交售旧家电品种与购买新家电品牌、品种不要求对应。比如,购买人交售旧电视机取得家电以旧换新凭证后,持凭证到中标销售企业可任意购买上述5类新家电。同时,对新家电的生产厂家、品牌和价格都没有限制,消费者可自由选择上述5类新家电产品。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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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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