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工商时报:惠普,你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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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工商时报:惠普,你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
2010年03月29日 08:35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编者按:作为个人消费电脑的全球第一品牌,惠普——一直以来都是品质和信誉的象征而在中国消费者的心目中具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但是,随着令人瞩目的“质量门”事件的发生,以及在事件发生后惠普的一系列十分不尽如人意的表现,其企业形象和品牌信誉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已经是大打折扣了。特别是当“质量门”已经升级到了“召回门”的时候。

  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不是由消费者自发产生的,而是企业的行为给予的。多少年来,惠普在自身品牌的建设上,可谓是煞费苦心,辛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和企业信誉,难道真的要毁于一旦吗?这样的结果恐怕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

  拿出你的诚意和诚心切实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办法。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对惠普笔记本质量问题的调查通报。经过调查,惠普公司承认在中国内地销售的部分笔记本电脑存在两方面质量问题:一是显卡,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黑屏、死机、过热以及检测不到无线网络等;二是显示屏,故障表现形式主要是显示屏亮线(闪屏)。

  国家质检总局责令惠普方面严格按照《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要求解决消费者投诉。惠普公司迅速出台了一份《严格执行“三包”规定实施方案》,承诺严格落实电脑“三包”条例。

  然而,惠普承诺的严格执行“三包”规定的举措,却在实施几天之后饱受诟病。其内容涉及退货时间以及折旧折算、保修期限无法查询以及“三包”条例中没有规定对惠普的经济处罚和对消费者的赔偿办法。

  3月22日,在国家质检总局,惠普公司同惠普问题电脑维权团的律师及消费者首次正面交涉。惠普在会谈中只是说明了此次“质量门”出现的原因,但表明其他问题都要回去之后再给答复。

  从“质量门”到“蟑螂门”,再到“消极门”、“召回门”,惠普在诚信危机的泥沼之中越陷越深,尽管比较之前的“消极门”,惠普的态度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观,但是,仍有不少消费者认为,惠普方面依然在“躲猫猫”,玩“文字游戏”。惠普对待诚信危机的“曲折迂回”,着实让人费解。这么多“门”,惠普该如何面对?

  面对愈演愈烈的信任危机,惠普的态度依然消极。虽然已经开始与维权律师团及消费者正面交涉,但对于众多消费者提出的召回要求惠普方面尚未答复。

  “我国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缺陷产品召回,惠普按照三包规定做事是合法的。但目前的状况是不只一两个型号出现问题,这就不单单是产品质量问题,而可能是在设计、制造程序上有了问题。这样来说,使用召回处理是最佳方案。”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责任在企业,企业应当拿出诚意,尽快解决消费者的现实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也表示,虽然我国目前尚无专门针对笔记本电脑的召回规定与制度,但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如果惠普笔记本存在给消费者财产或人身带来危险的缺陷,则惠普公司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危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希望这个事件不要拖得太久,耗费社会资源不是件好事情。但如果企业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的话,最终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邱宝昌表示,这样的结果对企业的损失可能更大,所以企业一定要明智。

  “按照现有的法规,厂商有义务做好善后处理,使消费者得到合理补偿并避免消费者受到二次伤害。”中消协投诉部部长王前虎表示“对于在惠普事件中受害的消费者,厂商除了召回或维修产品外,还应承担消费者的间接损失。如租用电脑费用、维修时的打车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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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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