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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内容欠缺成推广瓶颈

2010年06月25日 14:04 来源:信息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电厂家叫苦: 没有话语权受制内容商

  消费者抱怨: 放陈年旧片沦为普通电视

  □信息时报记者 曾祥萍

  在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进行“集成+内容”双管制模式的牌照管理之后,互联网电视发展受到限制。不少消费者抱怨“互联网电视内容更新太慢,而且都是陈年旧片。”而厂家自建平台又受限制,内容上的缺失,也让互联网电视优势殆尽,噱头大过实际功效。

  优势尽失沦为普通电视

  “现在的互联网电视,只不过是通过网线观看指定的视频。”购买互联网电视的顾先生向信息时报记者直言,“所谓的互联网电视应该能够访问网站,这才叫互联网电视。”

  事实上,如果没有今年4月末广电总局的一纸通文,互联网电视的发展或许能应了消费者的期许。

  由于此前互联网电视牵扯涉黄事件,广电总局发文对互联网电视采取“集成服务+内容服务”的管理模式,分别颁发内容服务和集成业务两类牌照。根据广电规定,每台互联网电视终端必须植入一个具有集成牌照商的平台,原来家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要转交给集成牌照商接管或者关闭,以保证运营可控。这意味着所有的自建平台都将作废,而企业要想做合规的互联网电视只能和央视国际、杭州华数、上海文广合作,获取播放权。

  迅雷,PPS,IPTV……这些彩电企业曾经宣传的在线功能均遭到屏蔽,消费者只能享用企业宣称的“电视内置海量库存”。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电视最核心的功能就是在线影视服务,其他的尚属辅助功能。“若已售出和已生产的电视视频播放平台无法升级,消费者花高价购买的互联网电视影视功能将形同虚设”。由于戴上“紧箍咒”,市场上互联网电视也陷入阶段性低迷。

  记者在广州市内各大卖场注意到,目前市场上国产品牌80%都具有互联网功能。其价格也比普通液晶电视贵1000元左右。业内人士指出,网络功能若成摆设,互联网电视便空有虚名,不再成为互联网电视,只是传统电视的翻版而已。

  企业丧失内容话语权

  创维集团发言人沈健表示,“广电监管政策出台后,创维也在尝试与拥有牌照的内容商谈合作,但不希望形成新的垄断。”在丧失内容的话语权后,彩电企业的被动溢于言表。

  对于广电总局的双管制模式,彩电企业日前也给予正面的回击。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代表家电厂商,正式向相关政府部门上呈报告。称目前只对广电系发放三张内容集成牌照并不科学,要求彩电厂商自建的内容平台也可以申请牌照。此外,非视听类内容,如游戏、教育、资讯等服务,也不应完全由广电部门来监管,而要按照其他部门的管理办法来规范。“你不和这三家合作,根本没办法开展业务。”某企业负责人的话一语道破现行内容监管弊端。

  此外,记者了解到,三家内容提供商向彩电企业开出的账单并不便宜,均摊至每台电视机,将产生数十元到一百多元不等的服务费。若以每台50元服务费、一年销售300万台互联网电视的销售目标计算,一家彩电企业为购买内容,就要付出1.5亿元的成本。而面对这笔不小的开支,业内人士担心,到头来这笔费用或许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内容被监管无疑有利于互联网电视的健康发展,但由此也造成互联网电视内容单一,网络功能成摆设等弊病。”卖场彩电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互联网电视失去网络优势消费者会不会买账仍是未知数?其发展也会因此受到阻碍。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与国外相比,目前国内所谓的互联网热潮,其实就是捆绑固定的内容和应用,不具备太多创新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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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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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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