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实名制“箭在弦上” 专业人士称需迈三道坎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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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实名制“箭在弦上” 专业人士称需迈三道坎
2010年02月23日 09:46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21日说,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实施手机和网络实名制。部分专业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这个表态表明手机实名已是“箭在弦上”。

  早在2004年,由于垃圾短信的出现,社会上就有了实行手机实名制的提议。不过,反对者一直担心,实名制后个人信息会被滥用。由于双方争论不休,手机实名制没有实质性进展。

  这次李毅中的表态,意味着研究实施手机实名制步伐将加快。不过,一些专业人士也表示,手机实名制很复杂,实施之前至少有三个问题需要厘清解决。

  一道坎:法律条件

  “工信部目前先推立法,这个思路是正确的。这是手机实名制的必要基础。”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对记者说。

  在他看来,目前的《居民身份证法》第14、15条规定,查验公民身份证是有严格限制的,工信部没有权力在规章中要求公民必须提供身份证才能购买电信服务。

  因此,只有先扩大身份证使用范围,才能为实名制打下基础。董律师建议,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将劳动合同、社保、产权登记、证照办理等企业与公民长期的公共服务合同也纳入身份证使用范围。

  据了解,工信部已表示将会同公安部、国务院新闻办,加快立法进度,力争在2010年底前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为全面实施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二道坎:成本投入

  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全国移动电话用户超过7.4亿户,2009年是移动电话用户增长最多的一年,目前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每百人56.3部。

  “这其中有4亿多户是非实名用户,即便剩下的这部分也有不少是‘伪实名’。”互联网实验室总裁刘兴亮表示。所谓“伪实名”,是指在运营商那里,这些手机用户都是实名的,但实际上不是。可能是卖卡的经销商随便填写的名字。

  对于运营商来说,现在卖卡的主要渠道是依靠代理经销商。“在代理商这个层面,他们怎么来判定这个人的身份信息是真是假?如果全部实名制,这种成本的支出无疑是巨大的。”刘兴亮说。

  对于手机实名制,专家建议,运营商可以分步实施,第一阶段通过新办卡用户全部实名;第二步通过奖励方式鼓励老用户实名,从而最终解决这个问题。

  三道坎:隐私保护

  如今个人信息被盗取买卖,使手机用户不胜其扰。“我的车险一个多月后就要到期了,最近手机就被各大保险公司狂轰乱炸,烦不胜烦。”刘兴亮对此无可奈何。很显然,他的车险信息被倒卖了。

  这种情况屡见不鲜,渗透各处。记者的一位朋友刚生下孩子,手机几乎被奶粉推销员打爆了。她也奇怪,这些人的消息怎么如此灵通。

  “手机实行实名制,如果信息公开可以随意查询,个人隐私如何保证?如果不公开不可查询,实行还有什么意义?”董正伟说。可以想见,手机实名制后,如何保护用户隐私,避免重蹈覆辙,将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

  有专家表示,手机实名制应该是社会整体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并非一个部门之力所能完成,需要各行业各部门通力合作,最终在打击不法行为和保护个人隐私方面找到平衡点。   本报记者 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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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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