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业务受冲击 广电运营商不愿"三网融合"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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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业务受冲击 广电运营商不愿"三网融合"
2010年03月10日 14:25 来源:通信产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综合新华社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要积极推进“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京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网”融合在技术上已经没有问题,关键是要破除部门利益壁垒。

  2月22日,广电总局在其官方主页上发布了“广西依法查处广西电信擅自开展IP电视业务违规行为”的公告,成为国务院决定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后的首个叫停案例。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师范大学文化研究所所长王东林说:“看到‘叫停案’的报道后我很惊讶。这背后不乏有部门利益的影响。由于三个网络分别划归不同的部门和系统管理,这个融合的过程不可避免要触动部门利益。”

  王东林说,很多广电运营商担心由于自身在规模上与当地的电信、联通、移动等电信运营商相差很大,“三网”融合后,其数字电视业务可能会受到电信IPTV的直接冲击,这使得很多广电运营商不愿推进“三网”融合。

  所谓三网融合,是指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也表示,“三网”融合最大的挑战来自监管和运营体制的“痼疾”。他表示,由于我国电信和广电产业属于“分业监管”,多年来“三网”融合进展十分缓慢,监管体制问题已成最大障碍;其次,运营体制上的差异也严重阻碍了“三网”融合的实施,有公益属性的广电业和完全市场化的电信业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怎样在统一的市场监管下展开适度竞争,是目前全球都尚未完全成功解决的课题。

  李东生说,根据目前推动“三网”融合的阶段和所面临的环境,以统一的监管框架和配套政策制度来保障和引导“三网”融合政策的推进十分重要。他建议说,从实际情况出发,“三网”融合完全可以实施“三步走”改革体制,第一步成立国务院下属跨部委协调机构,第二步是推进实体机构融合,第三步是建立独立的“大监管”机构,彻底打破旧有模式,建立起融合、有效的监管体制。

  他还建议有关部门牵头着手制定“三网”融合的整体技术性标准、规范和配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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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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