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文,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设立了准入门槛,并指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就在全行业纠结于大部分第三方支付企业可能因此被清洗在外时,大都忽视了国内一种尚未完全成型支付模式,也正面临着第一道政策大考,那便是手机支付。伴随“申请牌照”的可能,电信运营商似乎不必再通过入股浦发银行这类兜圈子的方式,即可正大光明地开展手机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打开了一扇方便之门。
手机支付将有据可依
一纸管理办法,意味着未来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市场将走向规范。消息一出,业界纷纷将目光集中在了管理办法中所设立的准入门槛上。
对此央行规定,申请人拟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拟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为非金融机构法人。拥有申请人实际控制权的出资人和持有申请人10%以上股权的出资人,应在截止申请日连续盈利两年以上。“目前对于管理办法的解读,大都聚焦在支付宝等现有知名第三方支付机构上,又或者对规模不大的小公司表现出担忧的情绪。反过来看,诸如电信运营商这类实力雄厚的企业,管理办法本身就像是一张‘通行证’。”华捷咨询电信行业分析师郑重湘表示,与管理办法直接影响的各种第三方支付方式相比,电信运营商正大力拓展的手机支付领域还处于雏形中。而此次管理办法出台,率先给运营商指明了开展此类业务的通途,属于利好。
“手机支付被列为今年集团的K PI(关键业务指标),肯定会大力推行。此次第三方支付管理办法既然与之相关,我们一定会仔细解读。”昨日,中国移动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三大运营商中,中国移动绝对是手机支付最活跃的“支持者”,今年3月,中国移动宣布以398亿元人民币认购浦东发展银行20%股权,当时董事长王建宙毫不掩饰对移动金融业务的渴望。
“准生证”门槛或早埋伏笔
尽管来自中国移动的声音表示还要对管理办法进行进一步解读,但可以板上钉钉的是,运营商必然会加入申请第三方支付“准生证”———《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行列。
这似乎早有“征兆”,在管理办法出台前两个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欧阳卫民对第三方支付,特别是移动支付方面的监管有过生动的表述,“第三方支付,尤其是其中的移动支付是一种新生事物,实践中有很多创新,涌现出一些经验和模式。”他表示,央行对第三方
支付实行登记备案,并不是限制非金融机构开展清算支付业务。
“如同结婚证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不会影响自由恋爱一样。什么样的申请者能获得许可,不是看其是否有金融业的背景,而是看其是否具备必要的资质。”尽管欧阳卫民当时表示第三方电子支付牌照发放还没有时间表,但无疑埋下了伏笔———电信运营商能不能切入第三方支付,成为名正言顺的手机支付业务运营商“资质”很重要。
显然,如果2009年净利润分别为1152亿元的中国移动、132.7亿元的中国电信和95.6亿元中国联通都不属于“优质”机构,整个非金融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很难再找出符合标准的企业了。
不改运营商与金融机构合作方向
在此前的报道中,本报曾着重分析中国移动转向支持银联N FC手机支付标准背后的原因,以及此举对此前入股浦发银行的影响。尽管随着管理办法的出台,以中国移动为代表的电信运营商很有可能通过自己或成立控股第三方公司的形式成功拿到《支付业务许可证》,但业内观点认为,这不会改变运营商与银联合作的方向。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尽管面向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但这只是让手机支付获得了一道政策依据。”郑重湘认为,手机支付的另一大难点———终端铺设的成本问题还没有解决,运营商还是需要借助金融机构的网络和力量。
就在管理办法出台前两天,交通银行宣布携手中国联通和中国银联,在上海推出以手机SIM卡实现银行支付功能的太平洋联通联名IC借记卡,这也是国内发行的首张SW P SIM卡。该卡将银行芯片卡与手机SIM卡合二为一,采用的自然是银联手机支付的N FC标准(13.56M H z频段)。
尽管中国移动方面尚未正式宣布与银联在手机支付上有所合作,但据一家手机支付上游芯片商负责人透露,中国移动已近乎停止了原有的自有标准2 .4G的R F -SIM芯片采购。
随着管理办法的尘埃落定,电信运营商从事手机支付业务有望率先解决“名正言顺”的问题。接下来要考虑的,则是工信部科技司和电信发展司何时制定出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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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左盛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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