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管码强推遭抵制 质检总局撤资监管网
2008年04月18日 17:2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企业联名反对“强推电子监管码”事件终于有了实质性成果。昨天,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所属事业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将退出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股权。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在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开发建设中占有30%的股份。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昨天“解释”,当初之所以持股,是因为在电子监管网研发阶段,信息中心参与了研发和技术平台设计等工作。
而现在之所以退出,是因为随着研发阶段的结束,监管网进入实际运行和推广阶段,信息中心不再参与相关工作。考虑到电子监管网已经进入正常运作,质检总局不再参与日常事务,已经将股份转让给中信集团,目前,变更手续正在批准中。
对于企业关心的另一个关键问题——即电子监管码是否还要强制推行的问题,质检总局显然没有“让步”的意思。
质检总局表示:“电子监管网和电子监管码不是防伪产品,而是中国政府为加强对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而建立的产品质量追溯平台,是质检总局等部门按照国务院要求,建立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
【编辑:马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