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差价补偿”遭质疑 不同卖场差价普遍存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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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美“差价补偿”遭质疑 不同卖场差价普遍存在
2009年03月26日 09:56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月12日,消费者王先生在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上投诉称,3月7日,他在国美首体店选购某款标价为3200元左右的康佳电视,“优惠价”为2799元,而就在这家店楼下的家乐福,同款彩电的公开标价为2499元。想到国美公开提出的“差价补偿”政策,王先生向国美的销售人员询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获得“差价补偿”,却没有得到正面回复。记者致电国美400服务热线,服务人员回复称,按照规定,如果消费者能够出示有效凭证,卖场经核实后才可以返还差价。

  消费者质疑“差价补偿”

  记者电话联系到王先生本人,据他介绍,他在国美首体店看中了一台标价为3200元左右的康佳电视,“优惠价”为2799元。随后去了这家店楼下的家乐福比较价格,发现那里同一款的产品公开标价为2499元。“家乐福的销售人员说有现货,马上就可以送货。”王先生说。王先生想到国美承诺的“19天价格保障”,于是再次回到国美,并向销售人员表示质疑,但销售人员告诉他“家乐福根本没货”。由于没有得到正面的回复,王先生最终没有在国美购买该款电视。

  随后,记者致电国美电器400服务热线。服务人员称,如果在19天之内,消费者遇到了国美自行降价或者可比渠道商价格低于国美的情况,消费者必须拿有效凭证去获得“差价补偿”,有效凭证包括购物发票、商家的报纸广告或DM单等,经国美核实后即可获得差价。

  不过,如果顾客所购商品与赠品总价值高于或等于其他商家商品与赠品的总价值,同样不能享受价格保障。此外,因其他商家低于供价、恶意降价、无货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也不能享受该项服务。

  王先生说,家电卖场推出“差价补偿”的初衷是好的,但多数消费者对这些条款并不知情,具体实施起来有困难,消费者不可能为了获取差价补偿而再买同样的一款产品。

  不同卖场差价普遍存在

  事实上,如果经常在卖场询问价格,会发现不同商家的价格差异很大。记者走访了卖场发现,冰箱、彩电等中高档产品价差明显,部分商品在不同商家的差价甚至将近2000元。

  上周末,记者在国美电器中关村走访时发现,这里的三星RS19VRPS电冰箱实际售价为11988元。同一天,苏宁电器安贞店同款商品的售价为9999元,价差约2000元。按照国美服务热线的说法,消费者必须在这两家卖场分别购买这款电冰箱,此后按照规定才可获得差价补偿。

  3月12日,中国电子商会发布《2008年消费电子售后蓝皮书》。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表示,因为卖场的市场占有率很高,所以投诉量也比较大。相对而言,卖场遭遇投诉的问题中,最主要的是服务,比如说价格欺诈,或者诱导消费者。

  -链接

  消费电子投诉去年增近一倍

  信息不对称、标准缺失,导致消费电子投诉居高不下。近日,中国电子商会发布的《2008年消费电子售后蓝皮书》显示,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去年共受理有效投诉103724宗,同比增加了92.41%。

  中国电子商会副会长王宁表示,按照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统计,投诉排名前4位的分别是网络、电信、电视购物、手机。“蓝皮书”中称,信息不对称大量发生在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电视购物等新兴行业。由于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在交易过程中,对用户极其不利。

  王宁表示,目前的检测标准不一样,企业对产品的认知也不同,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原有的“三包”规定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需要。像手机、笔记本和液晶电视等显示屏常常出现的漏液问题,出现故障后维修网点的检测结果大都是“用户人为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中国电子商会认为,厂商的售后标准“各自为政”,完善有关售后服务标准是当务之急。(田丛)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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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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