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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研究院被指涉嫌垄断 或将被起诉

2008年09月27日 17:23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电信研究院很可能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的又一个被告。在此之前,国家质检总局、北京网通等因涉嫌行业垄断相继被起诉。

  日前,一则《无线互联网曝反垄断案 电信研究院或成被告》报道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业内引起广泛关注。很快,这篇报道被多家主流门户网站转载,旋即在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在刚刚闭幕的2008互联网大会上,北京锋众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李政指出,锋众深切感受到创新的不易,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此次“平静”的大会上引发不小的震动。虽然锋众方总是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但其“采取法律手段”矛头所指的显然正是电信研究院,“这在业内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相关人士透漏。

  而据最新消息称,锋众已经选定代理律师,正做证据的最后收集,不日将正式起诉电信研究院。

  纷争源于一个号码

  锋众与电信研究院的矛盾是由12114这一号码引起。在这篇《无线互联网曝反垄断案 电信研究院或成被告》报道中,知情人士揭秘了锋众状告电信研究院的原委。

  据知情人透漏,“经原信产部特批,指定12114号码供寻址行业标准测试使用。为此,原信产部专门下发了49号公函里,公函里也明确指出了这一点。12114所起的作用,应该是寻址行业的公共通道。”

  “然而,今年4月3号,在标准尚未通过的情况下,号码就率先于标准在北京正式发布,已经让众多寻址服务商颇为不解。而在号码发布半年的时间内,电信研究院也只允许一家寻址服务商使用该号码,更是引发了寻址服务商的颇多质疑。”

  充当企业“保护伞”?

  “12114作为行业内的公用号码被某一家企业独占,给行业内众多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一不愿透漏姓名的法律界人士表示。

  经调查了解到,电信研究院是工信部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并不具备行政职能。作为一个没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为何能成为行业垄断的“保护伞”呢?

  “其实这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据一位业内人士透漏,作为工信部的下属单位,电信研究院利用手中的职能之便,行倒卖‘批文’之事。不顾行业内众多企业的质疑和反对,把12114这一公用号码交给一家独占享用。参与不正当竞争,实为变相为行业垄断撑起保护伞!”关于反垄断案,各方说法不一

  一位法律专家认为,寻址行业目前的局面是“官商一体”造成的,电信研究院自身虽不具有行政能力,但“宰相门人七品官”,其作为工信部的下属单位无疑还是具有相当大的权利。正是因为有了电信研究院的保驾护航,才致使某一家企业霸占资源垄断行业的行为这么大胆。

  不过,仍有来自法律界的人士则对锋众能否凭借《反垄断法》告赢电信研究院表示忧虑。知名律师姚克枫表示《反垄断法》的细则还需要完善。另外,从惯例来看,一般反垄断官司都会打上很久。

编辑:段红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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