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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网络时代更应重视疏通民意表达渠道

2008年10月13日 09:55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始于网民关注的“华南虎照”造假案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近来又有江苏徐州“一夫多妻”区委书记因网友举报落马、“一名刑警队长的《逃亡日记》”帖子通过网络迅速引起关注、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大排土场垮塌事故真相被网络博客曝光……综观这些事件,不禁在喟叹网络力量强大的同时,感到疏通民意表达渠道的紧迫性。

  网络成为民意表达的重要渠道,总体上说是一件好事,它能使民众通过政府设立的渠道无法充分表达的意见得以充分表达,为政府收集民意信息进行有效补充,以便客观全面地评价政府工作。这正是舆论监督的基本功效。

  但网络力量过于强大,也有不利的一面。网络是虚拟的世界,在这里,网民可以以实名或匿名形式自由地反映生活、抒发情感。也正因如此,网络世界的信息良莠杂陈、真假难辨。要从中披沙沥金、求“真”务“实”,需要通过现实世界的“人为”,否则容易出现“假作真时真亦假”的局面。上述几起案例能够借助网络获得关注,要么缘于网民齐心协力伸张正义,要么得益于领导慧眼识“珠”,政府部门过问。但是,这毕竟存有某种侥幸的意味,不能深刻展示出机制的力量,更不能指望成为一种常态。

  网络力量强大,反映出政府设立的民意表达渠道还不够畅通,群众对这些渠道的作用缺乏信任。“华南虎照”案件就是一个典型。案件一审情况表明,假虎照的出笼,与县、省主管部门个别领导干部企图弄假成真关系密切。这种情况无疑会严重抑制公众通过政府渠道表达民意的热情和信心,转而寄希望于网络,把事情闹大以引起全社会和高层的关注,使有关地方、有关部门无法掩盖。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就是要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目前,我国民意表达的渠道不少,但一连串事件通过网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的现实说明,这些渠道都还不够畅通,满足不了群众要求。如何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疏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群众愿意更多地通过“官方”渠道表达意见,是各级政府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记者朱治德)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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