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旧换新如火如荼 回收处理企业难破亏损困局(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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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旧换新如火如荼 回收处理企业难破亏损困局(2)
2009年07月23日 14:13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回收体系待规范

  虽然四川省未被列入第一批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的试点省份,但已建有CRT电视回收处理生产线的长虹正在打造中国西部最大家电回收处理基地。长虹集团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潘晓勇告诉记者,中国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产业的发展,关键要看国家相关政策的走向。

  让潘晓勇最为担心的问题是废旧家电的流向。他告诉记者,家电以旧换新,首先国家要对回收体系进行规范,切断废旧家电流向个体回收商贩的渠道。“如果回收体系不规范,我连货都拿不到,一切都无从谈起。”

  7月8日,北京公布家电销售和回收企业招标公告,公告规定回收企业必须“在北京地区注册三年以上或去年在京纳税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以及“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这些硬性规定将许多家电生产企业挡在外面,只有国美、苏宁、大中等卖场企业才能达标。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说,“北京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由少数卖场销售和回收,有利于废旧家电流向的统一管理,否则各行其事就乱套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走访北京国美电器和大中电器卖场时,每个厂商的销售人员都告诉记者可以进行以旧换新。在国美电器劲松店二层销售大厅中悬挂着旧家电价格折算表,还印有旧家电上门回收负责人的姓名和手机。记者从卖场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国美内部还有专门部门在负责家电回收。

  即便是保证了家电回收环节,但高昂的分解处理成本还是让人感到头疼。潘晓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国家不补贴,企业根本无法运营,生产越多亏损也越多,因为中国还不可能像欧洲和日本那样,企业可以无偿得到废旧家电。”

  将建废旧产品处理基金

  2009年2月,国务院公布了于2011年实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简例》),提出国家将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

  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钟斌处长日前透露说,《条例》的一个重要制度就是要建立基金,基金主要向生产者征收,用于扶持废旧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让他们可以与小商小贩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最终用市场手段切断非法拆解的产业链条。

  但据记者了解,具体的补贴政策目前并没有出台。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说,今年年初《条例》出台后,国家财政部即成立了电子产品分析处理基金,关于家电处理企业处理一台家电可以得到多少补贴的细节,也已由国家发改委初步制定完成,但是目前还没有颁布实施。

  潘晓勇作为企业代表参加了相关政策的制定,他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如果按照国家初步测算的补贴标准,我们还是有信心盈利的,但是最终的政策会不会执行这个标准还不知道。 (倪洪章)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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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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