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窜货门”幕后:手机价格是否存在垄断?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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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基亚“窜货门”幕后:手机价格是否存在垄断? (2)
2009年08月06日 16:01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台前

  诺基亚:

  所谓偷漏税系捏造

  经销商代表言之凿凿,诺基亚偷漏税是真是假?昨日,诺基亚方面公开回应:此经销商非彼经销商,个别窜货商只能代表他们自己。

  随后,诺基亚在发给本报的声明中称:抵制诺基亚的“是市场上极个别的窜货商,不是诺基亚授权经销商,也不能代表诺基亚授权经销商。” “这些‘窜货商’和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也没有买卖关系,所以诺基亚对其罚款更无从说起。”

  “我们并没有偷漏税。”针对刘友明等经销商的指控,诺基亚中国资讯部负责人对记者说。该负责人表示,这些人不仅“伪造证据”,而且指控“属于不负责任的编造”,将对发表该不实言论的有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

  而对于刘友明等人的三封举报信,诺基亚方面表示:对市场进行分区管理,不违反《反垄断法》;依据协议扣返利,不涉嫌偷税漏税;同时,售后服务全国性联保。

  “我们经过鉴定,这些人所说的证据是伪造的。”诺基亚资讯部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窜货商与诺基亚没有任何合同关系或者买卖关系,诺基亚也不可能向没有法律关系的窜货商收取任何“罚款”。

  巨额罚单

  因何产生?

  一名经销商提供的诺基亚渠道提货价格清单显示,诺基亚的渠道划分多达十种,而价格也分为高低不同。同一款产品,处于金字塔底端经销商的提货价格,可能比处于金字塔顶端的诺基亚区域直控分销商FD高出了数百元。

  “只要有差价,就会有窜货。”据现场的经销商代表介绍,手机窜货价格一般和市场差价在5元到20元之间,为了利润,经销商们有时“甚至1块、5毛都做。”

  “不做是死,做了还得死。我们就是诺基亚的搬运工,要想活,就得突围。”这是经销商代表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手机经销商无法选择放弃诺基亚,根本原因还是其在中国占据超过40%市场的强势地位。而突围的办法,就是窜货。

  一位经销商给记者出示了其今年5月收到的一份罚单:“尊敬的某某分销商:我们遗憾地发现,贵司近期内发生了跨区/渠道销售行为,总计133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将在月度返利中扣除。此批机器不接受贵司的任何申诉请求,直接扣除违约金。”

  记者看到,罚单仅有诺基亚的标识,而没有公章,落款是诺基亚渠道管理中心。

  幕后

  手机价格

  是否存在垄断?

  “严控窜货行为的FD模式的核心,就是价格垄断和地域垄断。”这是从事了多年“窜货”经销的湖南人刘友明的结论。

  FD模式,即诺基亚供货给省级直控分销,由诺基亚设在各省的办事处负责发展本省各地级城市经销商(WKA),再由FD供货给WKA。诺基亚与FD的协议严格约定了FD卖给WKA的价格,FD不得违反,否则以扰乱价格体系为由严加处罚。

  在诺基亚的协议中,约定对WKA实行返点制销售,并严格约定了销售区域,各地级城市经销商(WKA)之间是不能够跨区域销售的,跨区域销售产品(即窜货)诺基亚就会对该WKA进行处罚,少则2000元,多时达10000元。

  “诺基亚限制FD的最低转售价格,这种纵向约束会推动商品的高价。”刘友明举例说,诺基亚将一台N85卖给所有FD的价格是3000元,而约定各FD出给WKA的价格固定是3300元,所以消费者永远买不到低于3300元的N85。

  一些专家对此并不认同。中国电子商会副秘书长陆刃波对媒体表示,在家电销售渠道上,分区域定价并对窜货行为进行打击是行业普遍存在的正常现象。由于消费能力的不同,在全国不同地区对产品实行统一价格也是不现实的。而企业对窜货经销商的处罚是维护市场稳定的措施,是不应该被取消的,也谈不到是垄断行为。

【编辑:刘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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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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