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互联网电视动了谁的蛋糕? (2)——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IT新闻
    南方日报:互联网电视动了谁的蛋糕? (2)
2009年08月27日 13:2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利益纠葛三网融合背后的博弈

  事实上,一起普通的版权纠纷很难给彩电巨头们造成真正的恐慌。有彩电厂家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广电总局几乎同时发布的互联网电视监管新规才是真正震动彩电行业的原因。

  8月14日,广电总局发布的通知中,要求通过互联网连接电视机或机顶盒等电子产品,向电视机终端用户提供视听节目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记者了解到,目前取得这一许可证的企业超过330家,除了传统的电视台外,还包括了新浪、搜狐、盛大网络、PPS等民营资本控股的新媒体公司。

  在广电总局新规中指出,开展以电视机为接收终端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应当遵守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著作权人的相关授权,而且应当建立具有节目播控、节目导视、版权保护等功能的集成播控系统。

  对此,韩青告诉记者:“在未来的版权保护方面,TCL多媒体已经与华纳等众多国内外影视公司商讨版权保护措施。为此,我们已经投入了大量的研发经费,在开发内容数字版权加密和保护技术。”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初,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国务院颁布的“1号文”的指引下展开了双向业务进入的谈判,其中,广电进军宽带,电信进军网络电视等领域已是当时的共识。今年以来,这一趋势更是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多重支持,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出台《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规划中,明确支持网络电视的新兴业务发展,引导推进“三网融合”,意图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5月,国务院26号通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提出推动“三网融合”。

  对于此次互联网电视监管新规,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日前表示,工信部将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等创新产品。不过,广电总局有关人士也强调,目前没有叫停互联网电视的计划。

  -业界观点

  互联网电视产业仍有待扶持

  显然,在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监管方面,广电与彩电制造商、互联网视频集成商之间的博弈还将继续。对此,有业内分析人士指出,对于中国彩电行业来说,如果失去了互联网电视这一差异化产品,就意味着其在与外资平板巨头的竞争中也失去重要的“武器”。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中国市场国内的彩电巨头在互联网电视领域是领先的,而且在与本土的视频、门户网站的战略合作中也走在前面,这也是中国平板目前能在中国市场占据七成以上市场份额的重要原因。

  不过,目前三星、索尼、夏普等国外彩电巨头正迅速抢夺中国市场,也计划将其在北美市场销售良好的互联网电视拿到中国市场销售,并寻求与中国本土的视频网站的合作。东方证券分析师陈刚告诉记者:“如果中国企业在此时放弃了互联网电视的研发和制造,这样国外的平板巨头就会轻松占领这一市场,中国平板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就将失去。”

  然而,由于互联网电视在中国市场还处于发展初期,中间凸显出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对此,TCL集团品牌管理中心总经理梁启春昨日向记者表示:“互联网电视市场确实是需要规范的,我们也会配合相关的部委进行一些细节的出台工作。”

  对于互联网电视的前景,工信部旗下调查公司奥维咨询副总经理文建平昨日则给出了乐观的预测,“预计明年互联网电视的增速将超过50%,这意味着互联网电视明年的市场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互联网电视代表的三网融合、4C融合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如何进一步改善互联网电视的环境,将直接关系到国产互联网电视产业健康发展。 蔡伟 罗勇

【编辑:刘霏
    ----- IT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