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公关成职业 行业初期有待规范(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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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公关成职业 行业初期有待规范(2)
2009年09月21日 10:14 来源:重庆晨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树立正确法律意识

  声音》》

  长期关注互联网发展的河北律师王哲认为,网站的管理者和那些网络推手,首先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否则,一味追求点击率和不顾底线的追逐利益,很容易在无意识中触犯法律。很多企业网络推手在推一个产品时,总会有意无意采取一定的方式来打击对手,甚至放大对手产品的瑕疵,这就会侵害对方的一些合法权益,甚至会招来侵权官司。

  网络营销亟待规范

  中国策划研究院河北分院院长江华表示,网络营销比传统公关的操作空间更大、手段更丰富、效果更易于统计。网络推手的出现对草根阶层成名具有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推动作用。但网络推手也同样因为某些恶劣行径,在污染网络甚至是挑战网民的道德底线,这些行为必然会伤及网络推广自身的生命力。

  “现在需要成立行业协会来规范,确定行业规则,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网络推手阿任说,希望能够有一个行业性的自律组织,使网络推手这个行业进入良性循环,并希望能够职业化。王尚

  经典案例》》

  艾晴晴

  时间:2007年10月

  杭州超女王晓光以“艾晴晴”为名,欲在现实中制造“别针换别墅”的美丽童话。在之后的100天里,她用别针成功交换了16次,最后换到了广州美美音像有限公司的签约协议书。其间,艾晴晴的“表姐”帮她拍摄了照片,并上传到各个网站,引来50万网友的点击。

  幕后推手:立二

  幕后策划人立二透露,他是天仙妹妹策划团队成员之一,曾策划了“别针换别墅”以及“封杀王老吉”、艾晴晴(网络红人)、吉他女孩、白衣妹妹等案例,自称为网络推手的“鼻祖”。其透露,在与王晓光接触后,双方达成合作意向,以打造“交换MM”的形象使王晓光走红,并进军歌坛。但事后,两人闹掰了,立二选择讲出真相,“如果交换事件是一个直播剧的话,我就是制片人与执行导演。”

  芙蓉姐姐

  时间:2004年

  芙蓉姐姐成名于校园网,蹿红于论坛。而当时陈墨发现后对其进行包装,影响逐渐由高校BBS扩展到广大传媒,芙蓉姐姐连续3年笑傲搜索网站风云榜冠军,更是被各大媒体称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幕后推手:陈墨

  网络推手陈墨出身更加正统,他曾经担任网站总监、论坛版主,芙蓉姐姐和二月丫头都出自他手,被网友们称为“网络炒作教父”。

  天仙妹妹

  时间:2005年

  2005年8月,某网站的汽车论坛上出现了名为《单车川藏自驾游:惊见天仙mm!》的帖子。发帖人以文配图的形式发布了一组羌族少女的生活照,并写满赞美之词。获得上万次的点击率后,此帖被转载至各大热门网站,仅一个月的时间,“天仙妹妹”就从网络红到现实。

  幕后推手:浪兄

  “天仙妹妹”成名后,就与“浪迹天涯何处家”正式签约,开始代言电信、游戏、网站等广告,参与电视、电影的演出和各种公众活动的“走秀”,俨然一副明星的架势。浪兄此时摇身一变成了天仙妹妹的经纪人。仅一年多的时间,天仙妹妹实现的合同经济收入达200多万元。

  入行条件》》

  1.从事网络推手首先要有基本网络知识,最好是经常在论坛上混,有一定的号召力。

  2.要形成一个团队,因为一个推广活动一个人是无法实现的。

  3.网络推广最重要的是要有策划新闻事件,推动事件发展。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本报记者 肖庆华 实习生 龚力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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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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