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3.15”前实施网店实名制属误传(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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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3.15”前实施网店实名制属误传(2)
2010年01月25日 09:35 来源:成都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网店实施实名制 网友看法不一

  永乐绘淘宝商城:强烈支持国家要求个人开网店实名制,提高入住门槛,保障我们这些实体商家的利益。那些小卖家,见利就走,搞得谁都赚不到钱。

  WayneChang:注册可以,但是请不要以注册为名滥收费。

  晓风清月:这下郁闷了。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这笔注册费用大大增加了网店运营成本,物价要涨了,我们快乐的网购生活啊!

  王留生:未来网购市场将会由低端化向中高端趋势发展,快递费已经将许多质量大、价格低的产品排除在整个体系之外,税的增加会排除掉另外一批利润低的产品!希望工商总局在办证和收税的时候要互联网化一些。我不反对监管,但希望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最起码把假货打击干净。

  老蒋de快乐时光:这政策非常支持啊!不知啥时候能真正实行起来?

  百合生活2010:这个举双手赞同,网络是虚拟的,商品是真实的,不能买个东西到底从谁手里买的都不知道。至于征税也不反对,但如此一来,怕是今后很难买到价廉物美的东西了。

  记者手记

  监管网上交易

  也要松弛有度

  据CNNIC监测,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较2008年翻番增长。随之而来,消费者对网购的安全性、品牌、服务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网上交易对网店如何管理,如何保障网上购物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我国仍是一个法律空白。

  记者了解到,各大网络平台采取的保障消费者权益措施仍带有强烈的自律色彩。国内几大电子商务巨头如淘宝等,大多实行实名注册,但中小型网络交易平台则没有作出实名注册要求,更多是依靠自律来进行诚信建设。比如淘宝网上“钻石级”卖家相当于网络中的名牌企业。

  “从事经营活动,办理工商登记理所当然。对电子商务的经营者进行实名制注册,将解决我国电子商务发展中存在的诚信缺陷问题。”有电子商务专家认为,它可以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但他同时表示,不能管得太死,限制多了会遏制电子商务的发展。比如,淘宝网网店的盈利模式就是低价微利,一笔注册登记费对其也是不小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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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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