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网店要纳税:淘宝将配合提供交易记录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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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网店要纳税:淘宝将配合提供交易记录
2010年01月29日 08:52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规范网购商品交易的《办法》正在调研论证

  淘宝表示如有需要会配合主管部门提供交易记录

  国家工商总局拟定的《网购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预计将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的消息,日前经媒体公布,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据悉,23日,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表示,目前起草的《办法》尚处于调研论证阶段,待时机成熟后,工商总局将正式向社会公开《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网上经营缴税是题中之意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申请实名注册;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虽然《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缴税有明确规定,但是不少人认为,工商注册或登记备案的实施就是征税的前期准备,缴税是题中之意了。按我国现有税务法,经营型企业在网上交易应缴17%的增值税;如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缴纳4%的增值税。金融专家国世平表示,一般增值税是交给国家的,地税是交给地方的。具体征收何种税,征税额是多少,要看国家的进一步规定。

  观点

  卖家 中小卖家反对 大卖家受影响大

  征税就关网店

  对于征税的消息,已有中小卖家表示反对。“一旦要对网店卖家征税,我就将网店关了,专职做论坛团购了!”深圳一家公司的IT员工小雪告诉记者。

  去年8月,因为同学在英国曼彻斯特读博,小雪一开始经常托同学从英国代购护肤品。通过同学的介绍,她认识了英国女孩杰西卡。杰西卡是TBS和NYR的直销顾问。由杰西卡提供货源,小雪开始在淘宝网上经营起了自己的护肤品小店。

  小雪告诉记者,除掉国际邮费等所有开支,她的利润在8%左右,由于不是钻级卖家,网上的散客很少,主要靠自己在各大论坛发出的团购召集帖。每个月的实际成交额也就几千元,而她和支付宝签订的协议是1个月交易额1万元以内,不收手续费,因此,每个月只能赚个几百元。一旦要对网店卖家征税,就将网店关了。

  网店生存空间受压

  淘宝网上也有中小卖家表示“坚决反对”。一位卖家在论坛上抱怨,如果加增值税4%,再加上运费、管理费,网店商品肯定涨价,与实体店很难竞争了。

  小雪表示,征税对有闲置物品转卖的小卖家影响应该不大,真正受影响的应该是大卖家和消费者。“我所认识的一个四钻卖家光一年在网上卖护肤品就赚了30万元,按照政策,可能会对她们这样的钻级卖家征以重税,一旦征税,卖家肯定会将这部分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网店的生存空间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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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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