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灰色产业链调查:流水线分工明确百亿暴利(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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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毒灰色产业链调查:流水线分工明确百亿暴利(3)
2010年02月25日 08:44 来源:北京商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管理部门:亦步亦趋的艰难突围

  最新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普及率达到28.9%,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增长8600万人。迅速发展的互联网行业背后,灰色产业链的发展也日益猖狂。据统计,受威胁的用户增长惊人,达到300%。

  北京邮电大学法律系教授刘德良认为,木马犯罪如此猖獗,与我国目前的立法缺陷有关。国内的管理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在2009年2月28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就扩大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打击面,提高了量刑幅度,加大了经济处罚力度。

  2009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中,又新增加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两个罪名,进一步明晰了黑客犯罪的几种形态,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更加准确。

  长期研究黑客犯罪行为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于志刚认为,刑法新增的条款拓宽了打击黑客犯罪行为的领域,建立了分级处罚的制度,可以说填补了刑法制度在打击网络犯罪方面的真空,将有力地打击目前黑客培训、病毒制作、病毒加工、病毒贩卖、窃取信息等犯罪行为,切断网络上的灰色产业链。商报记者 吴辰光

  木马产业链常见名词解释

  ● 造枪 程序员或者工作室,针对不同的盗号目标开发不同版本的木马。

  ● 卖枪 负责通过自建网站销售木马,完成资金回流。

  ● 拿箱子 购买木马的盗窃实施者。

  ● 挂马 被雇佣散工将木马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多地传播出去。

  ● 分销 把包含信息的邮件打包转卖给“大买家”,或自行雇人洗劫。

  ● 变现 从账号里盗窃出来的虚拟物品被兑换成游戏虚拟物品,并转移到某个仓库账号,在虚拟交易平台上完成销赃,最终变成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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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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