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呼应全国人大代表徐龙电子商务立法建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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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里巴巴呼应全国人大代表徐龙电子商务立法建议
2010年03月05日 17: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广州3月5日电 (记者 索有为)网上购物对普通消费者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但如何从立法上保障和促进网络购物等电子商务的科学发展却是个全新的课题。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徐龙建议,中国应该尽快制定统一系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徐龙的建议,阿里巴巴等国内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均表示大力支持。

  阿里巴巴集团是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的领军企业,旗下业务涵盖了企业间贸易、网络购物、电子支付等电子商务的各个方面。数据显示,截止到2009年第三季度,阿里巴巴B2B平台注册用户达到4530万,拥有610万个企业商铺。其旗下的淘宝网和支付宝更为普通用户所熟悉2009年淘宝网交易额超过2000亿元,所产生的交易额占据国内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近2%的比例。

  对于徐龙制定电子商务法的建议,阿里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欢迎。阿里巴巴方面表示,国内电子商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对电子商务的发展确实存在一定的制约。“比如网络创业对于个人创业者来说,门槛低、经营方式灵活、市场前景广阔,是现阶段解决就业创业问题的很好方法,但在电子商务网络创业扶持方面,我国还缺乏相应的法律政策的支持。这造成网络创业的社会认知度不够,创业者相应法律地位缺乏,直接影响了人们网络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该人士说,徐龙提到的网购诚信、支付安全等问题也一直是淘宝和支付宝最关注的问题。国内网络购物得以发展,正是由于支付宝“先收货后确认付款”的担保交易模式解决了在淘宝等平台购物的安全和信任问题。但随着电子商务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仅仅依靠企业的自律和规范已经不能满足整个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制定体系清楚、高法律效力的电子商务法对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据了解,由于电子商务是近几年的新兴领域,并且涉及面广,目前中国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也相对分散。比如在网络购物方面,开店涉及工商、税务等方面,而支付上,电子支付则受到人民银行的监管。以电子支付为例,早在几年前中国人民银行就公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支付清算组织准入、退出、风险控制等提出了要求,但是这一管理办法几年来一直迟迟没有出台。

  “就像徐龙认为的那样,相对于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实际,中国电子商务立法已经滞后。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对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拉动就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会具有重要影响。”阿里方面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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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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